[發明專利]富水地層地下隧道控制上浮工程整治體系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809628.1 | 申請日: | 2020-08-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852503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0-30 |
| 發明(設計)人: | 張延年 | 申請(專利權)人: | 沈陽促晉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21D9/14 | 分類號: | E21D9/14;E21D11/38;E21D11/10;E21F16/02;E02D31/12;E02D19/18;E02D19/10 |
| 代理公司: | 沈陽之華益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21218 | 代理人: | 劉鳳桐 |
| 地址: | 110000 遼寧省沈陽市中國(*** | 國省代碼: | 遼寧;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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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水地 地下 隧道 控制 上浮 工程 整治 體系 | ||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富水地層地下隧道控制上浮工程整治體系,屬于建筑結構領域,包括地下隧道主體結構、隧道混凝土結構底板、抗滑移固定槽板、止水帷幕擋壁、素混凝土墊層、無紡土工織物層、砂石反濾墊層、級配碎石、PVC上穿孔排水管道、溢流降水回收滲透口、回填土層、防水彩條卷篷布附加層、防水砂漿粘結基層和集水井,在地下隧道主體結構和隧道混凝土結構底板的兩側設置圍護樁,在圍護樁上端固定設有向地下隧道主體結構上方水平延伸的圍護結構抗浮壓頂冠梁,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間接延長地下隧道結構使用壽命,收集到水資源可進行二次利用,提高地下水與地表降水利用率,保持路容完整和美觀,降低路面多次翻修費用。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于建筑結構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富水地層地下隧道控制上浮工程整治體系。
背景技術
隨著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充分發展,地下建筑物的應用已經十分廣泛。在地下水位較高的地區,地下水產生的上浮力較大,地下建筑物的抗浮問題成為了地下結構與建筑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需要重點控制的問題。抗浮設計通常采用的方法是通過結構的自身重量和建筑物的上部負重以及一定的抗浮措施來共同抵抗地下水浮力,但當受到突發暴雨或地形影響的局部不透水層時,結構的上浮風險系數就會加大,一般降浮措施將受到嚴重考驗,因此有必要采取一定的措施適當地增加地下結構的抗浮安全系數,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對于傳統抗浮方案,需進行抗浮驗算,并采用相應的應對措施。對既有的地下結構進行抗浮方案的改造,一方面會產生一些混凝土的鑿除和鋼筋的植筋,對地下結構體系的耐久性設計及外包防水層的整體性均有較大影響,另一方面很大程度上影響施建工期,增加人力、物力及財力,現有發明的抗浮體系存在一定局限,體系不能保證上浮時的縱向整體穩定性。因此,亟需發明一種抗浮控制結構,能夠提供較好的整體穩定性,并將上浮限制在安全范圍內,不對地下結構造成危害,因此,現階段的地下抗浮結構需要在水位上浮時,提供逐漸增加的拉力,在水位下降時,能夠提供符合需求的承載力,降低損失,給人民的生命財產帶來保證,減少事故的發生率。
發明內容
為了解決上述存在的技術問題,本發明提供一種富水地層地下隧道控制上浮工程整治體系,有效對降至地下隧道結構周圍地下水進行疏導并對地下隧道主體結構下方所含水進行收集與排放可避免地下隧道外圍蓄水等對隧道主體造成損害,有效地限制突發暴雨或地形影響的地下局部不透水層對地下隧道結構產生的上浮風險,幫助地下結構抗浮并限制地下水浮力作用的同時降低地下水突增偶然情況發生,能改變部分地區地下隧道無法滿足抗浮和降排水設計要求隱患問題并且預防水體對地下隧道結構損害,在遇到富集水地質條件時能起到有效抗浮、防水和排水作用,能起到避免流動水淤積進而降低流動水對地下隧道結構腐蝕,同時能防止地下隧道結構外圍地下水蓄積導致積水凝凍或凍漲,可作為保護地下隧道主體結構二次屏障。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的技術方案為:
富水地層地下隧道控制上浮工程整治體系,包括圍護樁、地下隧道主體結構、隧道混凝土結構底板、抗滑移固定槽板、止水帷幕擋壁、地面層、素混凝土墊層、無紡土工織物層、砂石反濾墊層、級配碎石、PVC上穿孔排水管道、溢流降水回收滲透口、回填土層、防水彩條卷篷布附加層、防水砂漿粘結基層、水泥基結晶防水夯實隔層、圍護結構抗浮壓頂冠梁、頂部填充混凝土墊層和集水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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