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顯示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799306.3 | 申請日: | 2020-08-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767830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5-07 |
| 發明(設計)人: | 金相昊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星顯示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9F9/30 | 分類號: | G09F9/3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金宏來專利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11641 | 代理人: | 樸英淑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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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顯示裝置 | ||
1.一種顯示裝置,包括:
基底基板,包括基于第一折疊軸被折疊的第一折疊部分、與所述第一折疊部分的一端相鄰的第一部分以及與所述第一折疊部分的另一端相鄰且平面上的面積小于所述第一部分的第二部分,所述第二部分通過所述第一折疊部分在厚度方向上與所述第一部分彼此相向;
顯示元件層,包括配置在所述第一部分上并射出第一光的第一顯示元件和配置在所述第二部分上并射出第二光的第二顯示元件;以及
光控制層,具有第一區域、第二區域和第三區域,所述第一區域配置在所述第二部分上并使從所述第二顯示元件射出的所述第二光進行第一衍射運動,所述第二區域引導從所述第一區域傳遞的所述第二光,并且在所述第三區域與所述第一區域之間夾著所述第二區域,且所述第三區域遠離所述第一區域,并且所述第三區域使所述第二光進行第二衍射運動來將所述第二光射出到外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
在所述平面上,所述第二部分的面積是所述第一部分的面積的3%至30%。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
所述第一區域與所述第二部分重疊,并且所述第三區域不與所述第二部分重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
所述光控制層包括:
第一光控制層,配置在所述第二顯示元件上,使所述第二光之中的具有第一波長范圍的第一子光進行所述第一衍射運動和所述第二衍射運動,從而將所述第一子光射出到所述外部;
第二光控制層,配置在所述第一光控制層的上部,使所述第二光之中的具有與所述第一子光不同的第二波長范圍的第二子光進行所述第一衍射運動和所述第二衍射運動,從而將所述第二子光射出到所述外部;以及
第三光控制層,配置在所述第二光控制層的上部,使所述第二光之中的具有與所述第一子光及所述第二子光不同的第三波長范圍的第三子光進行所述第一衍射運動和所述第二衍射運動,從而將所述第三子光射出到所述外部。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
所述第一光控制層至所述第三光控制層分別包括:
第一衍射圖案,配置在所述第二部分上,且使所述第一子光至所述第三子光之中的對應的子光進行所述第一衍射運動;
光波導,配置在所述第一衍射圖案上,且引導通過所述第一衍射圖案進行了所述第一衍射運動的所述子光;以及
第二衍射圖案,遠離所述第一衍射圖案,且使從所述光波導傳遞的所述子光進行所述第二衍射運動。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
所述第一衍射圖案和所述第二衍射圖案配置在所述光波導的背面上。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
所述第一衍射圖案和所述第二衍射圖案配置在所述光波導的內部。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
所述光波導與所述第一區域至所述第三區域重疊。
9.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顯示裝置,還包括:
第四光控制層,配置在所述第一光控制層與所述第二顯示元件之間,且接收所述第二光,
所述第四光控制層是準直透鏡(collimator lens)。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
在所述平面上,所述第三區域的面積大于所述第一區域的面積。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裝置,其中,
從所述第一顯示元件射出的所述第一光通過與所述第一部分對應的第一顯示面而被顯示到外部,從所述第二顯示元件射出的所述第二光通過與所述第三區域對應的第二顯示面而被顯示到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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