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典型區地下水適宜回補區劃分、監測及回補方式的評價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796007.4 | 申請日: | 2020-08-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915202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1-10 |
| 發明(設計)人: | 張學慶;孟素花;張兆吉;費宇紅;崔向向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地質科學院水文地質環境地質研究所 |
| 主分類號: | G06Q10/06 | 分類號: | G06Q10/06;G06Q50/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知星原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868 | 代理人: | 艾變開 |
| 地址: | 050061 河北省*** | 國省代碼: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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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典型 地下水 適宜 區劃 監測 方式 評價 方法 | ||
1.一種典型區地下水適宜回補區劃分、監測及回補方式的評價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步驟(1),對目標區域的地下水回補潛力進行評價,得到可調蓄量;
步驟(2),對目標區域進行基于水文地質條件的評價與等級劃分;
步驟(3),對目標區域進行基于環境約束條件的評價與等級劃分;
步驟(4),基于可調蓄量、水文地質條件、環境約束條件,對目標區域地下水回補區適宜性等級劃分;
步驟(5),針對步驟(4)劃分得到的適宜回補區,對已知的污染場地進行評價分級,建立相應的監測方案;
步驟(6),針對步驟(4)劃分得到的適宜回補區,基于適宜回補區地質特征,評價確定回補位置與回補方式。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1)包括:
對所述目標區域進行分區,分為有效調蓄小區和無效調蓄小區;
所述無效調蓄小區為砂層累計厚度小于15m或儲水系數小于1.2的地段,以及雖然砂層累計厚度大于15m或儲水系數大于1.2,但是最上層砂層到地表之間存在大于5m厚的粘性土層;
所述儲水系數=∑mili,其中mi為各砂層給水度、li為可調蓄砂層厚度;
除無效調蓄小區外均為有效調蓄小區;
根據構建的回補潛力評價模型對所述有效調蓄小區進行分區疊加計算,得到所述可調蓄量;
所述回補潛力評價模型為:
其中,Q:可調蓄量;Fi:有效調蓄小區的可調蓄面積;ui:有效調蓄小區的給水度值;himin:有效調蓄小區的地下水水位最大上升閾值,為hi1、hi2、hi3、hi4中的最小值;hi1:有效調蓄小區的工程限制水位標高;hi2:有效調蓄小區的生態水位標高;hi3:有效調蓄小區的回補水水量最小流失限定水位標高;hi4:可調蓄砂層標高;hit:效調蓄小區的含水層當前水位標高。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2)包括:
綜合考慮地下水埋深、可調蓄砂層巖性、土壤厚度、砂層水力傳導系數、可調蓄量,構建基于水文地質條件的影響因素的地下水適宜回補區等級劃分評價模型,通過綜合計算得到基于水文地質條件的地下水回補區適宜性指數;
所述基于水文地質條件的影響因素的地下水適宜回補區等級劃分評價模型為:
GI=r(D)×ω(D)+r(A)×ω(A)+r(S)×ω(S)+r(C)×ω(C)+r(Q)×ω(Q)
其中,GI:基于水文地質條件的地下水回補區適宜性指數;r(D):地下水埋深指標評分值;ω(D):地下水埋深指標的權重;r(A):可調蓄砂層巖性指標評分值;ω(A):可調蓄砂層巖性指標的權重;r(S):土壤厚度指標評分值;ω(S):土壤厚度指標的權重;r(C):砂層水力傳導系數指標評分值;ω(C):砂層水力傳導系數指標的權重;r(Q):可調蓄量指標評分值;ω(Q):可調蓄量指標的權重。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3)包括,綜合考慮地下水水質分區、地下水污染分區、污染源荷載的環境約束條件,構建基于環境約束條件的地下水適宜回補性評價指數模型;
所述基于環境約束條件的地下水適宜回補性評價指數模型為:
EI=r(Z)×ω(Z)+r(P)×ω(P)
其中,EI:環境約束條件對地下水回補的影響指數;r(Z):地下水水質指標評分值;ω(Z):地下水水質指標的權重;r(P):地下水污染指標評分值;ω(P):地下水污染指標的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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