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舞臺演出燈光的亮度調節系統及其調節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777109.1 | 申請日: | 2020-08-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032686B | 公開(公告)日: | 2022-11-04 |
| 發明(設計)人: | 田海弘;吳立鋒;應建洪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大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V23/00 | 分類號: | F21V23/00;H05B47/12;F21W131/105;F21W131/406 |
| 代理公司: | 余姚德盛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3239 | 代理人: | 周積德 |
| 地址: | 315400 浙江省寧波市***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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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舞臺 演出 燈光 亮度 調節 系統 及其 方法 | ||
1.一種舞臺演出燈光的亮度調節系統,包括演出舞臺(1),其特征在于:所述演出舞臺(1)一側設有安裝架(3),所述安裝架(3)的連接端設有控制終端(2);
所述演出舞臺(1)中間固定設有控制區(4),所述演出舞臺(1)一端固定設有上下臺階(5);
所述控制終端(2)包括識別控制機構(21)、定位控制機構(22)、動作控制機構(23)和聲音控制機構(24),所述定位控制機構(22)、動作控制機構(23)和聲音控制機構(24)均連接識別控制機構(21)的連接端,所述識別控制機構(21)包括面部識別器(211)、PLC控制模塊(212)和數據庫(213),所述面部識別器(211)固定設于上下臺階(5)頂部,所述PLC控制模塊(212)和數據庫(213)均設于控制終端(2)頂部,所述定位控制機構(22)包括坐標反射模塊(221)、坐標識別模塊(222)和坐標轉換模塊(223),所述坐標反射模塊(221)固定設于控制區(4)頂部,所述坐標識別模塊(222)固定設于安裝架(3)頂部,所述坐標轉換模塊(223)設于控制終端(2)頂部,所述動作控制機構(23)包括監控分析模塊(231)、手勢識別模塊(232)和信息傳輸模塊(233),所述監控分析模塊(231)設于安裝架(3)頂部,所述手勢識別模塊(232)和信息傳輸模塊(233)均設于控制終端(2)頂部,所述聲音控制機構(24)包括聲音收取模塊(241)、音色識別模塊(242)和音量轉換模塊(243),所述聲音收取模塊(241)設于上下臺階(5)頂部,所述音色識別模塊(242)和音量轉換模塊(243)均設于控制終端(2)頂部;
所述安裝架(3)一側固定設有角度調節器(6),所述角度調節器(6)一側固定設有舞臺燈(7)。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舞臺演出燈光的亮度調節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區(4)包括若干組坐標塊,所述坐標反射模塊(221)設置若干組,且若干組坐標反射模塊(221)對應設置在若干組坐標塊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舞臺演出燈光的亮度調節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上下臺階(5)頂部設有固定架,所述面部識別器(211)和聲音收取模塊(241)均固定設于固定架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舞臺演出燈光的亮度調節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角度調節器(6)沿安裝架(3)方向設置若干組,所述舞臺燈(7)對應角度調節器(6)設置若干組。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舞臺演出燈光的亮度調節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終端(2)包括操作臺,所述PLC控制模塊(212)、數據庫(213)、坐標轉換模塊(223)、手勢識別模塊(232)、信息傳輸模塊(233)、音色識別模塊(242)和音量轉換模塊(243)均固定設于操作臺上。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舞臺演出燈光的亮度調節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坐標反射模塊(221)對控制區(4)之間對應設置,所述坐標反射模塊(221)與坐標識別模塊(222)之間通過紅外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舞臺演出燈光的亮度調節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監控分析模塊(231)與控制區(4)之間對應設置,所述監控分析模塊(231)與手勢識別模塊(232)之間通過數據線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舞臺演出燈光的亮度調節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聲音收取模塊(241)與控制區(4)之間對應設置,所述聲音收取模塊(241)與音色識別模塊(242)之間通過數據線連接。
9.一種根據權利要求1-8任意一項所述的舞臺演出燈光的亮度調節系統的調節方法,其特征在于:具體包括如下操作步驟:
S1:識別認證:演出主要人先在上下臺階(5)處經面部識別器(211)進行識別認證,其中演出主要人最多為一人,再通過PLC控制模塊(212)及數據庫(213)調取該演出主要人的信息,信息包括身高及手臂長度;
S2:選擇控制模式:在控制終端(2)處選擇控制模式,通過定位控制機構(22)、動作控制機構(23)或聲音控制機構(24)可選擇位置控制方式、動作控制方式或音量控制方式;
S3:位置控制:演出主要人的演出活動區域始終在控制區(4)處,將控制區(4)分隔成演出前后區域和演出中區域,演出前后區域和演出中區域處均設置坐標反射模塊(221),通過坐標反射模塊(221)、坐標識別模塊(222)及坐標轉換模塊(223)形成完整定位控制機構(22),可在演出前后區域中和演出中區域分別控制燈光亮度;
S4:動作控制:監控分析模塊(231)將演出主要人手臂在控制區(4)處的動作傳輸至手勢識別模塊(232),手勢識別模塊(232)可對手臂的動作進行識別,再通過信息傳輸模塊(233)控制燈光亮度;
S5:音量控制:通過聲音收取模塊(241)主要收取控制區(4)的聲音,再通過音色識別模塊(242)識別演出主要人的音色,通過音量轉換模塊(243)根據演出主要人的音量控制燈光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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