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市政工程防止異物占用的盲道磚體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775491.2 | 申請日: | 2020-08-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851190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0-30 |
| 發明(設計)人: | 楊曉春 | 申請(專利權)人: | 楊曉春 |
| 主分類號: | E01C5/00 | 分類號: | E01C5/00;E01C9/00;E01C15/00 |
| 代理公司: | 日照市聚信創騰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7319 | 代理人: | 申萍 |
| 地址: | 743000 甘肅省定西*** | 國省代碼: | 甘肅;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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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于 市政工程 防止 異物 占用 盲道 | ||
1.一種基于市政工程防止異物占用的盲道磚體,其特征在于:包括盲道磚主體(1),所述盲道磚主體(1)頂端面通過四組緊固機構(5)固定安裝有條形指引機構(2),且條形指引機構(2)與盲道磚主體(1)之間配合安裝有震懾機構(4);所述盲道磚主體(1)底端面通過四組緊固機構(5)固定安裝有圓點指引機構(3),且圓點指引機構(3)與盲道磚主體(1)之間也配合安裝有震懾機構(4);設置有與緊固機構(5)插接配合的拆裝機構(6);所述拆裝機構(6)包括有圓形塊B(601)、吊環(602)、橢圓形塊(603),圓形塊B(601)底端面軸心部位設置有一塊與橢圓形槽(502)尺寸相一致的橢圓形塊(603),圓形塊B(601)頂端面設置有吊環(602)。
2.如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基于市政工程防止異物占用的盲道磚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盲道磚主體(1)包括有方形磚體(101)、第一貫通缺槽A(102)、螺紋盲孔A(103)、第二貫通缺槽(104)、螺紋盲孔B(105),方形磚體(101)頂端面四處邊緣夾角部位均開設有一處螺紋盲孔A(103),方形磚體(101)頂端面呈均勻分布狀共開設有四處第一貫通缺槽A(102),且四處第一貫通缺槽A(102)均貫通方形磚體(101)前端面和后端面,方形磚體(101)底端面四處邊緣夾角部位均開設有一處螺紋盲孔B(105),且方形磚體(101)底端面呈均勻分布狀共開設有五處第二貫通缺槽(104),且五處第二貫通缺槽(104)均貫通方形磚體(101)前端面和后端面,五處第二貫通缺槽(104)與四處第一貫通缺槽A(102)之間呈間隔狀分布。
3.如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基于市政工程防止異物占用的盲道磚體,其特征在于:所述條形指引機構(2)包括有方形板A(201)、條形凸起塊(202)、貫通孔位A(203)、沉頭孔A(204),方形板A(201)頂端面呈均勻分布狀共設置有四處條形凸起塊(202),每處條形凸起塊(202)頂端面均呈均勻分布狀各開設有五處貫通孔位A(203),貫通孔位A(203)采用上窄下寬的圓臺結構,方形板A(201)頂端面四處邊緣夾角部位均開設有一處沉頭孔A(204)。
4.如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基于市政工程防止異物占用的盲道磚體,其特征在于:所述條形指引機構(2)與盲道磚主體(1)配合狀態下,方形板A(201)底端面與方形磚體(101)頂端面相貼合,四處沉頭孔A(204)與四處螺紋盲孔A(103)處于同一軸心狀態,四處條形凸起塊(202)分別與四處第一貫通缺槽A(102)位置相對應。
5.如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基于市政工程防止異物占用的盲道磚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圓點指引機構(3)包括有方形板B(301)、圓形凸起塊(302)、貫通孔位B(303)、沉頭孔B(304),方形板B(301)頂端面呈均勻分布狀共設置有二十五處圓形凸起塊(302),且每處圓形凸起塊(302)軸心部位均開設有一處貫通孔位B(303),貫通孔位B(303)采用上窄下寬的圓臺結構,方形板B(301)頂端面四處邊緣夾角部位均開設有一處沉頭孔B(304)。
6.如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基于市政工程防止異物占用的盲道磚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圓點指引機構(3)與盲道磚主體(1)配合狀態下,方形板B(301)底端面與方形磚體(101)底端面相貼合,四處沉頭孔B(304)與四處螺紋盲孔B(105)處于同軸心狀態,圓形凸起塊(302)與第二貫通缺槽(104)位置相對應。
7.如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基于市政工程防止異物占用的盲道磚體,其特征在于:所述震懾機構(4)包括有橡膠圓錐體(401)、復位彈簧(402)、泄氣通孔(403),橡膠圓錐體(401)采用內中空結構,橡膠圓錐體(401)底端面軸心部位開設有一處與其內腔相連通的泄氣通孔(403),橡膠圓錐體(401)內腔設置有一根同錐度的復位彈簧(402),橡膠圓錐體(401)外周面噴涂有與金屬材料外表光澤相一致的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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