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復合植物型除臭劑及其制備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773208.2 | 申請日: | 2020-08-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821842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0-27 |
| 發明(設計)人: | 陳軒 | 申請(專利權)人: | 武漢世紀瑞科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D53/78 | 分類號: | B01D53/78 |
| 代理公司: | 成都頂峰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51224 | 代理人: | 楊軍 |
| 地址: | 430000 湖北省武漢市東湖***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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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復合 植物 除臭劑 及其 制備 方法 | ||
1.一種復合植物型除臭劑,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重量份數的原料:5-15份提取液A,5-20份提取液B,3-10份提取液C,5-18份表面活性劑和60-70份水;
其中,提取液A是由姜、薄荷、蘆薈、桔梗、枇杷核及山桃核按照第一比例混合粉碎作為提取原料的提取液;
提取液B是由大茴香、玫瑰、茉莉、橙橘、柚子、檸檬、月桂、冬青、松針及樟樹按照第二比例混合粉碎作為提取原料的提取液;
提取液C是由金銀花、重樓及大青葉按照第三比例混合粉碎作為提取原料的提取液。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植物型除臭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比例為2-3:2-3:1-3:1-2:1-2:1-2。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復合植物型除臭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比例為2:2:3:1:1:1。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植物型除臭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比例為1-3:1-3:1-3:1-3:1-3:1-3:1-3:1-3:1-3:1-3。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復合植物型除臭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比例為1:1:1:1:1:1:1:1:1:1。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植物型除臭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比例為1-3:1-3:1-3。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復合植物型除臭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比例為1:1:1。
8.一種復合植物型除臭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稱取權利要求1-7任一項所述的復合植物型除臭劑的原料,攪拌混合均勻,即得。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復合植物型除臭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提取液A的制備方法為:按照第一比例稱取姜、薄荷、蘆薈、桔梗、枇杷核及山桃核,混合粉碎,然后將混合粉碎后的原料倒入質量分數為55%的乙醇溶液中,乙醇溶液的溫度控制在40-45℃之間,浸泡24h后進行過濾;
將濾渣用質量分數為55%的乙醇溶液重復浸泡過濾2次,過濾后的濾液與初次浸泡過濾后的濾液混合;
對混合后的濾液進行蒸餾,蒸餾溫度控制在75-80℃,得到提取液A。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復合植物型除臭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提取液B的制備方法為:按第二比例稱取大茴香、玫瑰、茉莉、橙橘、柚子、檸檬、月桂、冬青、松針及樟樹,然后將混合粉碎后的原料倒入質量分數為55%的乙醇溶液中,乙醇溶液的溫度控制在40-45℃之間,浸泡24h后進行過濾;
將濾渣用質量分數為55%的乙醇溶液重復浸泡過濾2次,過濾后的濾液與初次浸泡過濾后的濾液混合;
對混合后的濾液進行蒸餾,蒸餾溫度控制在60-65℃,得到提取液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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