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減振器的安裝結構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2010764552.5 | 申請日: | 2020-07-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873739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1-03 |
| 發(fā)明(設計)人: | 韋玨宇;李駿;余冬;勞振海 | 申請(專利權)人: | 東風柳州汽車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G15/02 | 分類號: | B60G15/02;B60G15/00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三環(huán)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顏希文;郝傳鑫 |
| 地址: | 545005 廣西*** | 國省代碼: | 廣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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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減振器 安裝 結構 | ||
1.一種減振器的安裝結構,包括減振器(1)、上支座(2)和下支座(3),所述上支座(2)適于固定連接在車架(5)上,所述下支座(3)適于固定連接在板簧(4)上,其特征在于,所述減振器(1)的上端面上設有徑向突出的第一球銷(11),所述減振器(1)的下端面上設有徑向突出的第二球銷(12);
所述上支座(2)的下端面設有第一球銷孔(21),所述第一球銷(11)部分轉動設置于所述第一球銷孔(21)內;
所述下支座(3)的上端面設有第二球銷孔(31),所述第二球銷(12)部分轉動設置于所述第二球銷孔(31)內。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減振器的安裝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球銷(11)包括第一銷桿(111)和第一球頭(112),所述第一銷桿(111)的一端和所述減振器(1)固定連接,所述第一銷桿(111)的另一端和所述第一球頭(112)固定連接,所述第一球頭(112)轉動設置于所述第一球銷孔(21)內。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減振器的安裝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球銷(12)包括第二銷桿(121)和第二球頭(122),所述第二銷桿(121)的一端和所述減振器(1)固定連接,所述第二銷桿(121)的另一端和所述第二球頭(122)固定連接,所述第二球頭(122)轉動設置于所述第二球銷孔(31)內。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減振器的安裝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球頭(112)和所述第二球頭(122)的直徑的范圍為:20mm-30mm。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減振器的安裝結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一連接件(6),所述上支座(2)通過所述第一連接件(6)適于固定連接在所述車架(5)上。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減振器的安裝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件(6)包括第一銷軸(61)和第一螺母(62),所述上支座(2)上設置有上銷孔(22),所述第一銷軸(61)適于穿插過所述上銷孔(22)和所述第一螺母(62)配合以和所述車架(5)固定連接。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減振器的安裝結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二連接件(7),所述下支座(3)通過所述第二連接件(7)適于固定連接在所述板簧(4)上。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減振器的安裝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連接件(7)包括第二銷軸(71)和第二螺母(72),所述下支座(2)上設置有下銷孔(22),所述第二銷軸(71)適于穿插過所述下銷孔(22)和所述第二螺母(72)配合以和所述板簧(4)固定連接。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減振器的安裝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銷軸(61)的側面設置有第一限位部(611),所述上銷孔(22)的內側壁設置有第二限位部(221),所述第一限位部(611)和所述第二限位部(221)配合用以限制所述第一銷軸(61)的轉動;所述第二銷軸(71)的側面設置有第三限位部(711),所述下銷孔(32)的內側壁設置有第四限位部(221),所述第三限位部(711)和所述第四限位部(221)配合用以限制所述第二銷軸(71)的轉動。
10.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減振器的安裝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球銷孔(21)的孔口的直徑小于所述第一球銷孔(21)的直徑;所述第二球銷孔(31)的孔口的直徑小于所述第二球銷孔(31)的直徑,其中,所述第一球銷孔(21)的直徑和所述第一球頭(112)的直徑大小相適配,所述第二球銷孔(31)的直徑和所述第二球頭(122)的直徑的大小相適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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