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聲音信號的處理方法、系統、電子設備及存儲介質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744551.4 | 申請日: | 2020-07-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863004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0-30 |
| 發明(設計)人: | 馬洪剛;馮亞東 | 申請(專利權)人: | 芯訊通無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10L21/02 | 分類號: | G10L21/02;G10L15/26;G10L21/0208 |
| 代理公司: | 上海弼興律師事務所 31283 | 代理人: | 薛琦;秦晶晶 |
| 地址: | 200335 ***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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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聲音 信號 處理 方法 系統 電子設備 存儲 介質 | ||
1.一種聲音信號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監聽外部聲音信號;
判斷所述外部聲音信號是否滿足觸發條件;
若是,則抬升待播放聲音信號的頻率;
播放抬升頻率后的所述待播放聲音信號。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聲音信號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外部聲音信號包括外部噪聲信號,所述判斷所述外部聲音信號是否滿足觸發條件的步驟包括:
識別所述外部聲音信號中的外部噪聲信號;
根據所述外部噪聲信號判斷外部噪聲的音量是否大于第一閾值;
若是,則確定所述外部聲音信號滿足觸發條件;
和/或,所述外部聲音信號包括外部語音信號,所述判斷所述外部聲音信號是否滿足觸發條件的步驟包括:
識別所述外部聲音信號中的外部語音信號;
根據所述外部語音信號判斷外部語音在當前采樣時刻的音量與上一采樣時刻的音量之差是否大于第二閾值;
若是,則確定所述外部聲音信號滿足觸發條件。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聲音信號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外部聲音信號包括外部語音信號,所述判斷所述外部聲音信號是否滿足觸發條件的步驟包括:
識別所述外部聲音信號中的外部語音信號;
將所述外部語音信號轉換成文字;
判斷所述文字是否包括觸發關鍵字;
若是,則確定所述外部聲音信號滿足觸發條件。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聲音信號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監聽外部聲音信號的步驟具體包括在語音通話過程中監聽外部聲音信號;
所述待播放聲音信號包括語音通話信號。
5.一種聲音信號的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監聽模塊,用于監聽外部聲音信號;
判斷模塊,用于判斷所述外部聲音信號是否滿足觸發條件;
若是,則調用抬升模塊,所述抬升模塊用于抬升待播放聲音信號的頻率;
播放模塊,用于播放抬升頻率后的所述待播放聲音信號。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聲音信號的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外部聲音信號包括外部噪聲信號,所述判斷模塊包括:
第一識別單元,用于識別所述外部聲音信號中的外部噪聲信號;
第一判斷單元,用于根據所述外部噪聲信號判斷外部噪聲的音量是否大于第一閾值;
若是,則調用確定單元,所述確定單元用于確定所述外部聲音信號滿足觸發條件;
和/或,所述外部聲音信號包括外部語音信號,所述判斷模塊包括:
第二識別單元,用于識別所述外部聲音信號中的外部語音信號;
第二判斷單元,用于根據所述外部語音信號判斷外部語音在當前采樣時刻的音量與上一采樣時刻的音量之差是否大于第二閾值;
若是,則調用確定單元,所述確定單元用于確定所述外部聲音信號滿足觸發條件。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聲音信號的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外部聲音信號包括外部語音信號,所述判斷模塊包括:
第二識別單元,用于識別所述外部聲音信號中的外部語音信號;
轉換單元,用于將所述外部語音信號轉換成文字;
第三判斷單元,用于判斷所述文字是否包括觸發關鍵字;
若是,則調用確定單元,所述確定單元用于確定所述外部聲音信號滿足觸發條件。
8.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聲音信號的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監聽模塊具體用于在語音通話過程中監聽外部聲音信號;
所述待播放聲音信號包括語音通話信號;
所述播放模塊包括聽筒和/或揚聲器。
9.一種電子設備,包括存儲器、處理器及存儲在存儲器上并可在處理器上運行的計算機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處理器執行所述計算機程序時實現如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聲音信號的處理方法。
10.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上存儲有計算機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計算機程序被處理器執行時實現如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聲音信號的處理方法的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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