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激基復合物及其應用及采用該激基復合物的有機電致發光器件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732387.5 | 申請日: | 2020-07-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943829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4-15 |
| 發明(設計)人: | 段煉;張東東;宋曉增;張晨 | 申請(專利權)人: | 清華大學 |
| 主分類號: | C07C49/675 | 分類號: | C07C49/675;C07C49/784;C07C49/792;C07C211/54;C07C255/50;C07C255/51;C07D209/86;C07D213/38;C07D213/50;C07D251/24;C07D271/107;C07D311/86;C07D311/9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匯澤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8 | 代理人: | 李巖 |
| 地址: | 100084***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復合物 及其 應用 采用 有機 電致發光 器件 | ||
1.一種激基復合物,由電子給體型材料和電子受體型材料組成,所述電子給體型材料具有式(1)所示的結構,所述電子受體型材料具有式(2)所示的結構:
且所述式(1)的化合物為下述式(1-3)、(1-15)或(1-17)表示的化合物:
且所述式(2)的化合物為下述式(2-1)或(2-11)所示的化合物:
π1、π2、π3、π4分別獨立地選自氫或者下述p1、p2、p3、p5、p7、p20、p30、p32、p33、p35、p37、p43、p44、p46、p47、p48、p49、p50、p51或p52所示取代基團中的一種,且π1、π2、π3、π4不同時為氫:
其中,....*代表與式(1)或式(2)中的A或B的連接位點。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激基復合物,所述電子給體型材料選自下述化合物:
所述電子受體型材料選自下述化合物: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激基復合物作為有機電子器件中的功能材料的應用,所述有機電子器件包括:有機電致發光器件、光學傳感器、太陽能電池、照明元件、有機薄膜晶體管、有機場效應晶體管、有機薄膜太陽能電池、信息標簽、電子人工皮膚片材、片材型掃描器或電子紙。
4.一種有機電致發光器件,包括基板、第一電極、第二電極和插入在所述第一電極和第二電極之間的一層或多層有機層,其中,所述有機層中含有激基復合物由權利要求1中的式(1-3)、(1-15)或(1-17)中的任一所示的化合物與式(2-1)或(2-11)中任一所示的化合物組成,或者由權利要求2中所述電子給體型材料的任一個與所述電子受體型材料中的任一個組成。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有機電致發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有機層包括空穴注入層、空穴傳輸層、發光層、電子傳輸層,所述的空穴注入層形成在所述的陽極層上,所述的空穴傳輸層形成在所述的空穴注入層上,所述的陰極層形成在所述的電子傳輸層上,所述的空穴傳輸層與所述的電子傳輸層之間為發光層;其中,所述的發光層中含有激基復合物由式(1-3)、(1-15)或(1-17)中的任一所示的化合物與式(2-1)或(2-11)中任一所示的化合物組成,或者由權利要求2中所述電子給體型材料的任一個與所述電子受體型材料中的任一個組成。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有機電致發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有機層中還包括位于空穴傳輸層與發光層之間的電子阻擋層,所述電子阻擋層中含有式(1-3)、(1-15)、(1-17)或者權利要求2中所述電子給體型材料中任一所示的化合物;
和/或,所述的有機層中還包括位于發光層與電子傳輸層之間的空穴阻擋層,所述空穴阻擋層中含有式(2-1)、(2-11)或者權利要求2中所述電子受體型材料中任一所示的化合物。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有機電致發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光層中含有的激基復合物由式(1-3)、(1-15)或(1-17)中的任一所示的化合物與式(2-1)或(2-11)中任一所示的化合物組成,兩種化合物按質量比為1:10~10:1組成;
或者,發光層中含有的激基復合物由權利要求2中所述電子給體型材料的任一個與所述電子受體型材料中的任一個,兩種化合物按質量比為1:10~10:1組成。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有機電致發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光層中含有的激基復合物由式(1-3)、(1-15)或(1-17)中的任一所示的化合物與式(2-1)或(2-11)中任一所示的化合物組成,兩種化合物按質量比為3:7~7:3組成;
或者,發光層中含有的激基復合物由權利要求2中所述電子給體型材料的任一個與所述電子受體型材料中的任一個,兩種化合物按質量比為3:7~7:3組成。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清華大學,未經清華大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010732387.5/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