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分水器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2010731411.3 | 申請日: | 2020-07-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841154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9-24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尚鵬飛;李秋紅;賈勇琪;侯中軍;蔡俊;王克勇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上海捷氫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D45/04 | 分類號: | B01D45/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信遠達知識產(chǎn)權(quán)代理有限公司 11304 | 代理人: | 王會會 |
| 地址: | 201804 上海***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分水 | ||
1.一種分水器,其特征在于,包括首部分水段(1)和尾部分水段(2),其中:
所述首部分水段(1)包括首部主流管(11)和首部引流管(12),所述首部主流管(11)的一端設(shè)置有混合流體入口(111)和首部分流口(113),另一端設(shè)置有首部流體出口(112);所述首部引流管(12)的一端管口為位于所述首部主流管(11)內(nèi)的首部逆向引流管口(122),其管口朝向與所述首部主流管(11)內(nèi)的主流體流向相同;所述首部引流管(12)的另一端管口為伸出所述首部主流管(11)外的首部出氣口(121);
所述尾部分水段(2)包括尾部主流管(21)和尾部引流管(22),所述尾部主流管(21)的一端設(shè)置有用于與所述首部分流口(113)相接的尾部分流入口(213);所述尾部主流管(21)的另一端設(shè)置有尾部流體入口(211)和排水口(212),所述尾部流體入口(211)與所述首部流體出口(112)相接;所述尾部引流管(22)的一端管口為位于所述尾部主流管(21)內(nèi)的尾部逆向引流管口(222),其管口朝向與所述尾部主流管(21)內(nèi)的主流體流向相同;所述尾部引流管(22)的另一端管口設(shè)置有尾部出氣口(221)和用于與所述首部出氣口(121)相接的尾部進氣口(223),所述尾部出氣口(221)和所述尾部進氣口(223)均位于所述尾部主流管(21)外。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分水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中間分水段(3),所述中間分水段(3)包括中間主流管(31)和中間引流管(32),其中:
所述中間主流管(31)的一端設(shè)置有用于與所述首部分流口(113)相接的中間分流入口(313)和用于與所述尾部分流入口(213)相接的中間分流出口(314);所述中間主流管(31)的另一端設(shè)置有用于與所述首部流體出口(112)相接的中間流體入口(311)和用于與所述尾部流體入口(211)相接的中間流體出口(312);
所述中間引流管(32)的一端管口為位于所述中間主流管(31)內(nèi)的中間逆向引流管口(322),其管口朝向與所述中間主流管(31)內(nèi)的主流體流向相同;所述中間引流管(32)的另一端設(shè)置有中間進氣口(323)和中間出氣口(321),所述中間進氣口(323)伸出所述中間主流管(31)外與所述首部出氣口(121)相接,所述中間出氣口(321)伸出所述中間主流管(31)外與所述尾部進氣口(223)相接。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分水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間分水段(3)依次并聯(lián)設(shè)置有多個,其中:
相鄰的兩個所述中間分水段(3)稱為第一中間分水段和第二中間分水段,所述第一中間分水段中的所述中間分流出口(314)、所述中間流體出口(312)、所述中間出氣口(321)分別與所述第二中間分水段中的所述中間分流入口(313)、所述中間流體入口(311)、所述中間進氣口(323)相接;
位于首端的所述中間分水段(3)中的所述中間流體入口(311)、所述中間進氣口(323)、所述中間分流入口(313),分別與所述首部流體出口(112)、所述首部出氣口(121)、所述首部分流口(113)相接;
位于尾端的所述中間分水段(3)中的所述中間流體出口(312)、所述中間出氣口(321)、所述中間分流出口(314),分別與所述尾部流體入口(211)、所述尾部進氣口(223)、所述尾部分流入口(213)相接。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至3任一項所述的分水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首部引流管(12)為直角型管路;
所述中間引流管(32)和所述尾部引流管(22)分別為T型三通管路;
所述中間主流管(31)為工字型四通管路。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至3任一項所述的分水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首部分水段(1)和所述中間分水段(3)之間的管路接口通過柔性管(4)連接;
所述中間分水段(3)和所述尾部分水段(2)之間的管路接口通過柔性管(4)連接。
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5所述的分水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首部分水段(1)、所述中間分水段(3)、所述尾部分水段(2)統(tǒng)稱為分水段,所述分水段和所述柔性管(4)之間的接口處分別通過卡箍(5)加以緊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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