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防眩目后視鏡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722460.0 | 申請日: | 2020-07-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845568B | 公開(公告)日: | 2021-11-09 |
| 發明(設計)人: | 張鑫 | 申請(專利權)人: | 光羿智能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R1/08 | 分類號: | B60R1/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潘登 |
| 地址: | 215151 江***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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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眩目 后視鏡 | ||
1.一種防眩目后視鏡,其特征在于,包括:殼體、蓋板、鏡片、電致變色組件、第一光強傳感器、第二光強傳感器以及控制器;其中,
所述蓋板位于所述殼體的開口處,并與所述殼體形成容置空間;
所述鏡片位于所述容置空間內,用于將從車輛后方射入所述蓋板的后視光線反射至駕駛員;
所述電致變色組件位于所述蓋板和所述鏡片之間,用于改變反射至駕駛員的光線的光強;
所述第一光強傳感器位于所述殼體外側或所述容置空間內,且所述第一光強傳感器的感光面朝向車輛前方,用于檢測環境光強;
所述第二光強傳感器位于所述容置空間內,用于檢測所述后視光線的眩目光強;
所述控制器與所述第一光強傳感器及所述第二光強傳感器連接,用于根據所述環境光強確定所述電致變色組件的預設透過率,并將所述眩目光強與所述環境光強的差值同第一預設閾值進行比較,若大于所述第一預設閾值,則調節所述電致變色組件至所述預設透過率;
所述后視鏡還包括:
第三光強傳感器,所述第三光強傳感器位于所述容置空間內,并與所述控制器連接,用于檢測所述后視光線中的特定波段光強;
相應的,所述控制器還用于:在所述調節所述電致變色組件至所述預設透過率之后,將所述特定波段光強的下降波動值與第二預設閾值進行比較,若小于所述第二預設閾值,則控制所述第二光強傳感器關閉。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眩目后視鏡,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光強傳感器位于所述殼體內側中,且所述電致變色組件沿光路方向在所述殼體上的投影區域以外的位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眩目后視鏡,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光強傳感器位于所述鏡片靠近所述殼體一側中,且所述電致變色組件沿光路方向在所述鏡片上的投影區域中的位置;所述電致變色組件和所述鏡片上分別設有通光孔,所述后視光線通過所述電致變色組件和所述鏡片上的通光孔照射在所述第二光強傳感器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眩目后視鏡,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光強傳感器位于所述鏡片靠近所述殼體一側中,且所述電致變色組件沿光路方向在所述鏡片上的投影區域中的位置;所述電致變色組件上設有通光孔,所述鏡片為局部半透半反鏡片,所述后視光線通過所述電致變色組件上的通光孔以及所述鏡片上的半透半反區域照射在所述第二光強傳感器上。
5.根據權利要求2-4任一所述的防眩目后視鏡,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還用于:
在所述調節所述電致變色組件至所述預設透過率之后,將所述眩目光強與所述環境光強的差值同所述第一預設閾值進行比較,若小于所述第一預設閾值,則調節所述電致變色組件恢復至初始透過率。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眩目后視鏡,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還用于:在所述調節所述電致變色組件至所述預設透過率之后,將所述特定波段光強的所述下降波動值與所述第二預設閾值進行比較,若大于所述第二預設閾值,則調節所述電致變色組件恢復至初始透過率。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防眩目后視鏡,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還用于:
在所述調節所述電致變色組件恢復至初始透過率之后,控制所述第二光強傳感器重新開啟。
8.根據權利要求1或7所述的防眩目后視鏡,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光強傳感器和所述第二光強傳感器為可見光光敏電阻器,所述第三光強傳感器為特定波段光敏電阻器。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眩目后視鏡,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具體用于:
監測所述電致變色組件上的當前開路電勢,若所述當前開路電勢達到與所述預設透過率對應的預設開路電勢,則對所述電致變色組件停止供電,若所述當前開路電勢未達到所述預設開路電勢,則對所述電致變色組件繼續進行供電,以調節所述電致變色組件至所述預設透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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