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動翻箱機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717622.1 | 申請日: | 2020-07-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792395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7-04 |
| 發明(設計)人: | 陳必龍;王昌東;劉慎波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彬澤機電設備安裝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G65/23 | 分類號: | B65G65/23 |
| 代理公司: | 北京維正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508 | 代理人: | 梁宇珊 |
| 地址: | 201600 上海***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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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 翻箱機 | ||
1.一種電動翻箱機,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架(1)、轉動設置于支架(1)上用于裝夾物料箱的翻轉機構(2)以及驅動機構(3),所述翻轉機構(2)包括用于放置物料箱的內框架(21)和轉動設置于內框架(21)上用于壓緊物料箱的導料蓋(22),所述內框架(21)頂部兩側分別固定有與支架(1)所對應側轉動連接的連接軸(211),所述導料蓋(22)一端的兩側分別固定有與內框架(21)所對應側轉動連接的轉軸(221),所述驅動機構(3)包括設置于支架(1)上用于驅動連接軸(211)轉動的第一驅動件(31)和設置于內框架(21)上用于帶動導料蓋(22)轉動的第二驅動件(32),所述內框架(21)上設置有鎖定導料蓋(22)位置的鎖定組件(212),所述支架(1)上設置有用于限制內框架(21)轉動角度的限位組件(11);
所述支架(1)包括底座(12)和對稱且垂直設置在底座(12)兩側的側支架(13),兩個側支架(13)頂部分別固定有用于與所對應連接軸(211)轉動連接的第一軸座(131),所述第一驅動件(31)安裝于任一側支架(13)上,且第一驅動件(31)的輸出端與該側支架(13)上連接的連接軸(211)傳動連接;
所述內框架(21)為由底框架(213)和三個側框架(214)圍合成的頂部和一側面敞開的盒狀結構,所述底框架(213)放置于底座(12)上,兩個相對的側框架(214)位于兩個側支架(13)之間,兩個相對的側框架(214)的頂部分別固定一個連接軸(211),且兩個連接軸(211)的軸線位于同一直線上;
所述導料蓋(22)靠近轉軸(221)的一端設有物料導流口(222),所述物料導流口(222)垂直于導料蓋(22),且位于導料蓋(22)遠離內框架(21)內部的一面;
兩個相對的側框架(214)的頂部分別設置一個所述鎖定組件(212),所述鎖定組件(212)包括固定于側框架(214)頂部對導料蓋(22)定位的定位座(2121)和安裝在定位座(2121)上對導料蓋(22)位置鎖定的第二氣缸(2122),導料蓋(22)遠離轉軸(221)的一端兩側分別固定有與所對應第二氣缸(2122)的活塞桿配合的插接座(223)。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翻箱機,其特征在于:用于安裝第一驅動件(31)的側支架(13)外側設置有第一輔助支架(14)。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翻箱機,其特征在于:兩個相對的側框架(214)頂部內側分別固定有用于與所對應轉軸(221)轉動連接的第二軸座(2141),所述第二驅動件(32)為第一氣缸,兩個相對的側框架(214)上分別設置一個第一氣缸,所述第一氣缸的活塞桿與導料蓋(22)底部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翻箱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組件(11)包括設置于側支架(13)底部的第一行程開關(111)和設置于側支架(13)頂部的第二行程開關(112)。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翻箱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內框架(21)遠離敞開側面的一側設置有料車組件(4),所述料車組件(4)包括車架(41)和設置在車架(41)上的料倉(42),所述車架(41)朝向支架的一側通過連接件與側支架(13)連接,所述料倉(42)的進料口位于導料蓋(22)下方。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動翻箱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1)外圍設有圍欄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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