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鋰過渡金屬氧化物消除殘鋰的方法及其應用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668864.6 | 申請日: | 2020-07-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943272B | 公開(公告)日: | 2022-11-15 |
| 發明(設計)人: | 李斌;阮丁山;毛林林;李玲;吳星宇;李長東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東邦普循環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邦普循環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邦普汽車循環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1G45/12 | 分類號: | C01G45/12;C01G51/00;C01G53/00;H01M4/505;H01M4/525;H01M4/485;H01M4/58;H01M10/052 |
| 代理公司: | 廣州嘉權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44205 | 代理人: | 左恒峰 |
| 地址: | 528100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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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過渡 金屬 氧化物 消除 方法 及其 應用 | ||
1.鋰過渡金屬氧化物消除殘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將吸鋰劑覆于所述鋰過渡金屬氧化物,熱處理形成非晶態表面層;
所述非晶態表面層經晶化處理轉化為晶態表面層;
所述吸鋰劑包括非晶態物質;
所述非晶態物質包括非晶態的非金屬氧化物、非晶態碳中的至少一種,所述非金屬氧化物為硼、硅、磷、硫中的至少一種非金屬元素的氧化物;
所述吸鋰劑還包括金屬氧化物,所述金屬氧化物為鎂、鈣、鈉、鎳、鈷、錳、鋁、銥、釔、銣、鑭、鍶、鈦中的至少一種金屬元素的氧化物;
所述吸鋰劑中,所述非晶態物質和所述金屬氧化物為以下1)至7)任一種組合元素的化合物:
1)硼、鋁、鈦、錳;
2)硅、鈷、釔、鈦;
3)硫、鈣、鍶、銥;
4)碳、鎂、鈦、錳;
5)硼、鈦、釔、鋁;
6)硼、鈦、鑭、鋁;
7)磷、鎂、鋯、鎢。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非晶態的非金屬氧化物與所述金屬氧化物的質量比為(2~20):1。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鋰過渡金屬氧化物與所述吸鋰劑的質量比為(20~800):1。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熱處理的溫度為250℃~1000℃。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晶化處理為回火處理,所述回火處理的溫度為200℃~1000℃。
6.鋰復合物,其特征在于,由權利要求1至5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制得。
7.極片,其特征在于,由包括權利要求6所述的鋰復合物的原料制成。
8.鋰電池,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7所述的極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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