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定制在與用戶裝置配對的替代回放裝置上回放的媒體項目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644760.1 | 申請日: | 2017-09-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818391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7-01 |
| 發明(設計)人: | J.劉易斯;R.D.拉普 | 申請(專利權)人: | 谷歌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N21/472 | 分類號: | H04N21/472;H04N21/4722;H04N21/466;H04N21/2387;H04N21/84;H04L65/60;H04L67/02;H04L65/61;H04L67/14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金玉潔 |
| 地址: | 美國加利***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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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定制 用戶 裝置 配對 替代 回放 媒體 項目 | ||
本文公開了一種方法和系統,所述方法包括:由媒體服務器的處理器從用戶裝置接收對關于要向用戶顯示的第一媒體項目的附加媒體項目的請求;從所述請求確定所述第一媒體項目被顯示或可被顯示在替代回放裝置上;響應于確定所述第一媒體項目被顯示或可被顯示在替代回放裝置上,識別關于所述第一媒體項目的候選媒體項目的集合,所述候選媒體項目的集合包括候選媒體項目的被指定為在所述替代回放裝置上回放的子集;從所述候選媒體項目的子集選擇具有最高排位的候選媒體項目作為所述附加媒體項目;以及向所述用戶裝置發送數據包,所述數據包包括被作為附加媒體項目呈現的所選擇的候選媒體項目。
本申請是申請日為2017年09月29日、申請號為201780052359.5、發明名稱為“定制在與用戶裝置配對的替代回放裝置上回放的媒體項目”的發明專利申請的分案申請。
技術領域
本公開涉及一種經由通信網絡將內容——諸如來自這樣的內容的資源的媒體——提供到用戶裝置或系統的技術。更特別地,本公開涉及一種技術,如果用戶裝置與替代回放裝置配對,則該技術確保為用戶裝置的用戶所提供的內容與在替代回放裝置上的回放兼容。
背景技術
用于將媒體內容(例如,視頻、音樂)從服務器提供到一個或多個用戶裝置的現存系統通常使用協議來將這樣的內容從服務器串流(stream)到用戶裝置上的回放機構(即,視頻和/或音頻播放器),只要這樣的播放器能夠接收這樣的內容以在裝置上顯示。在典型的用戶裝置上,應用或播放器可以可用于接收并使用/播放這樣的內容。用戶裝置可以靠近于外部媒體串流裝置,外部媒體串流裝置串流內容以呈現在輸出裝置上,諸如電視機和/或家庭劇場音頻系統。用戶裝置可以向用戶顯示各種媒體內容(例如,視頻、音樂),并且用戶可以選擇媒體內容以在用戶裝置或媒體串流裝置的輸出裝置上回放。在現存系統中,服務器典型地將媒體內容(例如,視頻、音樂)傳輸到用戶裝置以在用戶裝置上回放。用戶裝置可以具有與連接到媒體串流裝置的輸出裝置(例如,電視機和/或家庭劇場音頻系統)相比較小的顯示器和基礎的揚聲器系統。在現存系統中,服務器提供到用戶裝置的媒體內容通常未對媒體串流裝置的輸出裝置的硬件定制。這是因為現存技術依賴用戶裝置的設定,而沒有確定用戶裝置是否能夠在媒體串流裝置的輸出裝置上發起和/或控制媒體內容的回放的機構。
傳統地,當用戶裝置加載網頁,網頁具有附加媒體內容(例如,推薦的視頻或廣告)的占位符,用戶裝置通常向服務器發送對附加媒體內容的請求。服務器接收請求,選擇附加媒體內容,并且將附加媒體內容發送到用戶裝置。服務器典型地不知道用戶裝置是否能夠發起和/或控制附加媒體內容在媒體串流裝置的輸出裝置上的回放。用戶裝置加載網頁中的附加媒體內容。在常規內容共享系統的情況下,在加載附加媒體內容之后,然后用戶裝置確定用戶裝置是否可以與媒體串流裝置通信。如果用戶裝置可以與媒體串流裝置通信,則用戶裝置上的媒體播放器可以顯示指示符(例如,圖標),以通知用戶附加媒體內容項目可以在媒體串流裝置的輸出裝置上播放。
在現存系統中,服務器典型地在不知道用戶裝置在媒體串流裝置上發起和/或控制附加媒體內容的回放的能力的情況下提供關于用戶請求的附加媒體內容。因此,服務器通常提供格式化為用于在用戶裝置上回放的附加媒體內容,如果附加媒體內容可以在媒體串流裝置的輸出裝置——諸如電視機和/或家庭劇場音響系統——上播放,則可能不是使用的最佳格式。
相反地,服務器可以為用戶裝置提供附加媒體內容,附加媒體內容格式化為在媒體串流裝置的輸出裝置——諸如電視機和/或家庭劇場音響系統——上回放。然而,如果用戶裝置無法與媒體串流裝置通信,大量的寬帶數據帶寬和存儲器可能被用于傳輸和播放與用戶裝置不兼容的格式的附加媒體內容。
此外,在現存系統中,當附加媒體內容被加載在用戶裝置上并然后被在媒體串流裝置的輸出裝置上播放時,內容共享系統典型地分配兩個不同的會話,以用于在用戶裝置上加載附加媒體內容和在媒體串流裝置的輸出裝置上播放附加媒體內容。常規內容共享系統通常不會將附加媒體內容被在媒體串流裝置的輸出裝置上播放的時間歸屬于附加媒體內容在用戶裝置上的呈現,并且錯誤地獨立跟蹤附加媒體內容在用戶裝置上的顯示和附加媒體內容在媒體串流裝置的輸出裝置上的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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