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持續肺動脈高壓治療儀的控制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639394.0 | 申請日: | 2020-07-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840742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0-30 |
| 發明(設計)人: | 陳再宏;張偉杰;李海磊;李松;陳天銳 | 申請(專利權)人: | 寧波戴維醫療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M16/10 | 分類號: | A61M16/10;A61M16/12;A61B5/145 |
| 代理公司: | 北京隆源天恒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73 | 代理人: | 胡天人 |
| 地址: | 315712 浙江省***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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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持續 肺動脈 高壓 治療 控制 方法 | ||
1.一種持續肺動脈高壓治療儀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持續肺動脈高壓治療儀包括CO供氣單元、NO供氣單元、高頻通氣單元、常頻通氣單元、血氧飽和度檢測單元和呼吸檢測單元,所述持續肺動脈高壓治療儀的控制方法包括:
獲取血氧飽和度;
根據所述血氧飽和度確定氧合指數;
根據所述氧合指數對所述持續肺動脈高壓治療儀的通氣方法進行控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持續肺動脈高壓治療儀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血氧飽和度確定氧合指數包括:
獲取平均氣道壓和吸入氣氧濃度;
根據所述血氧飽和度確定動脈血氧分壓;
根據所述平均氣道壓、所述吸入氣氧濃度和所述動脈血氧分壓確定所述氧合指數。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持續肺動脈高壓治療儀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氧合指數對所述持續肺動脈高壓治療儀的通氣方法進行控制包括:
判斷所述氧合指數是否小于或等于第一預設值;
若所述氧合指數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一預設值,則控制所述常頻通氣單元和所述NO供氣單元同時供氣;
若所述氧合指數大于所述第一預設值,則判斷所述氧合指數是否小于或等于第二預設值;
若所述氧合指數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二預設值,則控制所述常頻通氣單元、所述NO供氣單元和所述CO供氣單元同時供氣第一預設時間;
若所述氧合指數大于所述第二預設值,則控制所述高頻通氣單元、所述NO供氣單元和所述CO供氣單元同時供氣第二預設時間。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持續肺動脈高壓治療儀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預設值為15,和/或,所述第二預設值為30。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持續肺動脈高壓治療儀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預設時間和所述第二預設時間均為1小時。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持續肺動脈高壓治療儀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若所述氧合指數大于所述第二預設值,則控制所述高頻通氣單元、所述NO供氣單元和所述CO供氣單元同時供氣第二預設時間包括:
判斷所述氧合指數是否小于或等于第三預設值;
若所述氧合指數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三預設值,則控制所述NO供氣單元供給的NO和所述CO供氣單元供給的CO的總濃度為第一濃度;
若所述氧合指數大于所述第三預設值,則控制所述NO供氣單元供給的NO和所述CO供氣單元供給的CO的總濃度為第二濃度。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持續肺動脈高壓治療儀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濃度是所述第一濃度的兩倍。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持續肺動脈高壓治療儀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預設值為40。
9.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持續肺動脈高壓治療儀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血氧飽和度確定動脈血氧分壓包括:
根據第一公式確定所述動脈血氧分壓,所述第一公式為:
其中,PaO2表示所述動脈血氧分壓,SpO2表示所述血氧飽和度。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持續肺動脈高壓治療儀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平均氣道壓、所述吸入氣氧濃度和所述動脈血氧分壓確定所述氧合指數包括:
根據第二公式確定所述氧合指數,所述第二公式為:
OI=FiO2*MAP/PaO2,
其中,OI表示所述氧合指數,FiO2表示所述吸入氣氧濃度,MAP表示所述平均氣道壓,PaO2表示所述動脈血氧分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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