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可伸縮折疊的移動式燈架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637020.5 | 申請日: | 2020-07-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678105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9-18 |
| 發明(設計)人: | 黃路華;戴紅梅;孫小波;王燕荃;佘正柱;金懷文;陶開亮;張雄;楊帥 | 申請(專利權)人: | 云南建投第四建設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V21/22 | 分類號: | F21V21/22;F21V21/14 |
| 代理公司: | 昆明正原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53100 | 代理人: | 陳左 |
| 地址: | 655011 云南省曲*** | 國省代碼: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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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伸縮 折疊 移動式 燈架 裝置 | ||
1.一種可伸縮折疊的移動式燈架裝置,包括主中心管(5),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中心管(5)的一端活動連接有次中心管(6),所述次中心管(6)的一端固定連接燈具導向管(8),所述燈具導向管(8)的兩端均開設有螺栓孔(11),所述燈具導向管(8)的一側兩端均固定連接有燈具(7),所述主中心管(5)的另一端外側固定連接有伸縮管(4),所述主伸縮管(4)的一端外側固定連接支架(3),所述伸縮管(4)的另一端活動連接有固定支座(2),所述固定支座(2)周向活動連接有三個支架連接管(9),所述伸縮管(4)與支架(3)通過支架連接管(9)活動連接,所述固定支座(2)的上表面、支架(3)與伸縮管(4)一端均固定連接有扁鋼(1),所述主中心管(5)、伸縮管(4)的一側均固定連接有旋轉螺絲(1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伸縮折疊的移動式燈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中心管(5)為方鋼管,所述主中心管(5)的寬度大于次中心管(6)的寬度,所述主中心管(5)的長度大于次中心管(6)的長度。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伸縮折疊的移動式燈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次中心管(6)為方鋼管,所述次中心管(6)位于燈具導向管(8)的中心處,所述次中心管(6)垂直于燈具導向管(8)。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伸縮折疊的移動式燈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支座(2)為圓形。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伸縮折疊的移動式燈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導向管(8)為方鋼管,所述螺栓孔(11)有兩個,兩個所述螺栓孔(11)對稱分布在燈具導向管(8)的兩側。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伸縮折疊的移動式燈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3)為方鋼管,所述支架(3)有三個,三個所述支架(3)均勻分布在主中心管(5)的一端。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伸縮折疊的移動式燈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縮管(4)為方鋼管,所述伸縮管(4)的寬度大于主中心管(5)的寬度,所述伸縮管(4)的長度大于主中心管(5)的長度。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伸縮折疊的移動式燈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支座(2)與支架連接管(9)為方鋼,所述支架連接管(9)有三個,三個支架連接管(9)與三個支架(3)對應,所述支架(3)的長度大于支架連接管(9)的長度。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伸縮折疊的移動式燈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7)有兩個,兩個所述燈具(7)對稱分布在燈具導向管(8)的兩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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