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單據智能報銷方法、系統、計算機設備及存儲介質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623221.X | 申請日: | 2020-06-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797837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0-20 |
| 發明(設計)人: | 韓軍;吳誠;黃宗成;林美君 | 申請(專利權)人: | 遠光軟件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K9/34 | 分類號: | G06K9/34;G06Q40/00;G06T5/30;G06T7/13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威世博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4280 | 代理人: | 李慶波 |
| 地址: | 519000 廣***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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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單據 智能 報銷 方法 系統 計算機 設備 存儲 介質 | ||
1.一種單據智能報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報銷方法包括:
接收單據電子信息,其中所述單據電子信息包括單據圖片和電子單據二者中的至少一種;
識別所述單據電子信息并形成結構化單據信息;
對所述結構化單據信息進行歸檔分析并進行模型轉換,得出報銷單據數據模型信息;
基于所述報銷單據數據模型信息生成報銷單據。
2.根據權利要求1的單據智能報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結構化單據信息得出的報銷單據數據模型信息生成報銷單據,包括:
發送所述報銷單據數據模型信息至移動端;
接收所述移動端反饋的所述報銷單據數據模型確認結果,并根據所述報銷單據數據模型的確認結果生成所述報銷單據。
3.根據權利要求2的單據智能報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移動端反饋的所述報銷單據數據模型信息確認結果,并根據所述報銷單據數據模型信息的確認結果生成所述報銷單據,包括:
若所述移動端反饋的所述報銷單據數據模型確認結果為確認無誤,則根據所述報銷單據數據模型信息生成所述報銷單據;
若所述移動端反饋的所述報銷單據數據模型確認結果為信息有誤,則接收來自所述移動端發送的更正后的報銷單據數據模型信息;
基于所述更正后的報銷單據數據模型信息生成報銷單據。
4.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項的單據智能報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報銷單據數據模型信息生成報銷單據后,還包括:
發送所述報銷單據至所述移動端。
5.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項的單據智能報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識別單據電子信息并形成結構化單據信息,是通過光學字符識別技術對所述單據電子信息進行識別。
6.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項的單據智能報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報銷單據數據模型信息生成報銷單據之前,還包括:
基于所述報銷單據數據模型信息核查所述單據的真偽。
7.根據權利要求6的單據智能報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報銷單據數據模型信息核查所述單據的真偽,還包括:
通過國稅局核查所述單據的真偽;
若所述單據為真,則通過所述國稅局獲取與所述單據相對應的底單,基于所述底單對所述結構化單據信息進行校驗;
若所述單據非真,則發送核查結果和所述結構化單據信息給所述移動端,接受自所述移動端反饋的更正后的結構化單據信息并再次核查所述單據的真偽。
8.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項的單據智能報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報銷單據數據模型信息生成報銷單據之前,還包括:
檢查所述結構化單據信息是否已經生成報銷單據;
若確認所述發票文本信息已生成報銷單據,則終止再次基于所述結構化單據信息生成報銷單據。
9.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項的單據智能報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報銷單據數據模型信息生成報銷單據之前,還包括:
基于用戶信息對所述報銷單據進行財務報銷核查。
10.根據權利要求9的單據智能報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用戶信息對所述報銷單據進行財務報銷核查,包括:
基于所述用戶信息核實當前用戶的報銷資格;
基于所述用戶信息核實當前用戶的報銷行為是否符合報銷制度;
基于所述用戶信息核實報銷單模板與結構化單據信息是否相匹配;
基于所述用戶信息獲取相匹配的報銷標準,并基于所述報銷標準核驗報銷單據中的費用是否超標;
基于所述用戶信息獲取當前用戶的借款信息,并基于所述借款信息對所述報銷單據的費用進行核銷;
基于所述用戶信息獲取當前用戶申請的同一報銷項目,并基于所述同一報銷項目匯總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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