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可耐機械振動沖擊的斯特林制冷機隔振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614609.3 | 申請日: | 2020-06-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692277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9-22 |
| 發明(設計)人: | 羅高喬;王波;朱嚴;張銀;寇翠翠;葉重;孔中科;倪竹青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第十六研究所 |
| 主分類號: | F16F15/08 | 分類號: | F16F15/08;F25B9/14 |
| 代理公司: | 合肥天明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34115 | 代理人: | 苗娟 |
| 地址: | 230088 安徽***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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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機械振動 沖擊 斯特林 制冷機 裝置 | ||
1.一種可耐機械振動沖擊的斯特林制冷機隔振裝置,包括支撐殼體,斯特林制冷機設置在支撐殼體內,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撐殼體內沿徑向設置中間支撐座(303),中間支撐座(303)中間設置內孔,所述斯特林制冷機的機身穿過中間支撐座(303)的內孔處于支撐殼體內;
所述中間支撐座(303)的上方和下方分別設置上支板(301)和下支板(302),所述上支板(301)和下支板(302)分別固定在斯特林制冷機的機身的外側;
所述上支板(301)和中間支撐座(303)之間,以及下支板(302)和中間支撐座(303)之間分別通過設置柱簧(401)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耐機械振動沖擊的斯特林制冷機隔振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柱簧(401)內設置限位緩沖組件;
所述每個限位緩沖組件包括緩沖柱(403)和緩沖球(404),所述緩沖柱(403)和緩沖球(404)固定。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耐機械振動沖擊的斯特林制冷機隔振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柱簧(401)分別通過在頂部和底部設置彈簧座,通過彈簧座分別與上支板(301)、中間支撐座(303)、下支板(302)固定連接;
所述柱簧(401)包括八個,即上支板(301)和中間支撐座(303)之間設置四個,中間支撐座(303)和下支板(302)之間設置四個。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耐機械振動沖擊的斯特林制冷機隔振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間支撐座(303)左右兩側與殼體內側固定;
中間支撐座(303)與殼體內側接觸之間設置發泡棉(304)。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耐機械振動沖擊的斯特林制冷機隔振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8個柱簧(401)分別對應與上支板(301)、中間支撐座(303)、下支板(302)的四個拐角位置固定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耐機械振動沖擊的斯特林制冷機隔振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緩沖柱(403)和緩沖球(404)粘接固定后安裝于彈簧座上。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耐機械振動沖擊的斯特林制冷機隔振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緩沖球(404)為具有彈性的橡膠材料。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耐機械振動沖擊的斯特林制冷機隔振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殼體包括頂板(201)、固定側板(202)、底板(203);
兩個固定側板(202)分別安裝固定于頂板(201)和底板(203)之間。
9.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耐機械振動沖擊的斯特林制冷機隔振裝置,其特征在于:柱簧(401)和彈簧座(402)之間通過點膠固定。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可耐機械振動沖擊的斯特林制冷機隔振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中間支撐座(303)左右兩側分別設置凸臺,凸臺上分別設有安裝孔可將其與固定側板(202)安裝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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