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能夠對氣霧產生裝置進行充電的充電裝置及氣霧產生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611879.9 | 申請日: | 2020-06-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671154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9-18 |
| 發明(設計)人: | 陳超;錢軼霆;蔡吉俊;黃柳銘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煙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上海新型煙草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4F40/40 | 分類號: | A24F40/40;A24F40/46;A24F40/90;A24F40/85 |
| 代理公司: | 上海華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1300 | 代理人: | 徐穎聰 |
| 地址: | 200082 ***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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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能夠 產生 裝置 進行 充電 系統 | ||
1.一種能夠對氣霧產生裝置進行充電的充電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氣霧產生裝置包括氣流通道、第一充電部、第一電源,所述充電裝置包括:
第一殼體;
容置腔,由所述第一殼體形成,用于容納所述氣霧產生裝置;
第一發熱部,設于所述容置腔內,用于在連通第二電源后產生熱量以蒸發所述氣流通道中的冷凝液。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充電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裝置還包括:充電基座,所述第一殼體設于所述充電基座上,所述容置腔是由所述第一殼體圍成開口向上的容置空間。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充電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發熱部為伸入式發熱體,設于所述充電基座上并位于所述容置腔內,用于伸入所述氣流通道中。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充電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伸入式發熱體包括多段可拆卸連接的發熱體。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充電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基座包括第二充電部,與所述第一充電部連接以對所述氣霧產生裝置進行充電。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充電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伸入式發熱體與所述充電基座可拆卸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充電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殼體包括盒體、盒蓋,所述盒體和所述盒蓋均設有所述容置腔,所述容置腔內設有倉穴壁,所述倉穴壁包括第一倉穴壁,設于所述盒體中;第二倉穴壁,設于所述盒蓋中,所述第一倉穴壁與所述第二倉穴壁形成倉穴,所述倉穴用于包裹所述氣霧產生裝置。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充電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發熱部設置在所述第一倉穴壁和/或所述第二倉穴壁上,所述第一發熱部為網狀、薄片狀、絲狀、涂層中的至少一種。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充電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倉穴對所述氣霧產生裝置的包裹面積大于等于所述氣霧產生裝置的表面積的40%。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充電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裝置還包括第一按鍵,設于所述第一殼體上,用于在連通電源后控制啟動所述第一發熱部。
11.一種氣霧產生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如權利要求1-10中任一項所述的充電裝置;
所述氣霧產生裝置;
所述充電裝置對所述氣霧產生裝置進行充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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