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燃燒室與一種燃氣發動機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596994.3 | 申請日: | 2020-06-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486020B | 公開(公告)日: | 2020-12-22 |
| 發明(設計)人: | 李衛;呂順;張海瑞;潘潔 | 申請(專利權)人: | 濰柴動力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02F3/26 | 分類號: | F02F3/26;F02B23/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張子寬 |
| 地址: | 261061 山東省濰坊***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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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燃燒室 燃氣 發動機 | ||
1.一種燃燒室,用于由柴油機改造成的燃氣發動機,所述燃燒室與弱滾流氣缸蓋結構組合使用,所述弱滾流氣缸蓋結構是指氣缸蓋的進氣道具有能夠使進氣氣流在氣缸內生成大尺度弱滾流運動的弱滾流結構設計,所述弱滾流氣缸蓋結構的氣門桿沿活塞軸向布置,所述弱滾流氣缸蓋結構用于形成平頂型燃燒室,其特征在于,包括位于活塞的頂部并相對活塞上頂面(5)向下凹陷的燃燒室凹坑(6),所述燃燒室凹坑(6)包括依次布置的氣流導向坑和氣流拋射坑,當所述燃燒室的進氣道為傾斜型進氣道時,所述氣流導向坑和所述氣流拋射坑由排氣門至進氣門方向依次布置;當所述燃燒室的進氣道為垂直型進氣道時,所述氣流拋射坑和所述氣流導向坑由所述排氣門至所述進氣門方向依次布置;其中,所述傾斜型進氣道是指兩進氣門中心連線與曲軸軸線方向存在非垂直的夾角,所述垂直型進氣道是指兩進氣門中心連線與曲軸軸線方向垂直布置;
所述氣流導向坑的底面為滾流引導面(16),所述氣流拋射坑的底面為滾流生成面(15),所述滾流引導面(16)由所述燃燒室凹坑(6)的一側上沿逐漸向下延伸并與所述滾流生成面(15)圓滑過渡連接,所述滾流生成面(15)為由所述滾流引導面(16)的下端至所述燃燒室凹坑(6)的另一側上沿圓滑過渡的內凹的曲面;所述燃燒室凹坑(6)的上沿內圈的側壁部分與所述活塞上頂面(5)垂直布置;
所述滾流引導面(16)和所述滾流生成面(15)均為圓弧面,所述進氣門的中心與所述排氣門的中心的連線為參考方向線,經過所述活塞的軸線并且與所述參考方向線平行的平面為活塞縱向對稱面,所述氣流導向坑與所述活塞縱向對稱面的交線為氣流導向圓弧線(1),所述氣流拋射坑與所述活塞縱向對稱面的交線為氣流拋射圓弧線(2),所述氣流導向圓弧線(1)的曲率中心位于所述活塞上頂面(5)的上方,所述氣流拋射圓弧線(2)的曲率中心位于所述活塞上頂面(5)的下方。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燒室,其特征在于,所述氣流導向圓弧線(1)的直徑為氣缸的直徑的1.6倍~2.4倍。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燃燒室,其特征在于,所述氣流拋射圓弧線(2)的直徑為氣缸的直徑的0.35倍~0.65倍。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燒室,其特征在于,所述氣流導向圓弧線(1)的曲率中心與所述活塞的軸線的距離為氣缸的直徑的0.2倍~0.4倍。
5.根據權利要求1或4所述的燃燒室,其特征在于,所述氣流拋射圓弧線(2)的曲率中心與所述活塞的軸線的距離為氣缸的直徑的0.08倍~0.25倍。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燒室,其特征在于,所述氣流導向圓弧線(1)的曲率中心與所述活塞上頂面(5)的距離為氣缸的直徑的0.5倍~0.9倍。
7.根據權利要求1或6所述的燃燒室,其特征在于,所述氣流拋射圓弧線(2)的曲率中心與所述活塞上頂面(5)的距離為氣缸的直徑的0.02倍~0.08倍。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燒室,其特征在于,所述氣流導向圓弧線(1)與所述氣流拋射圓弧線(2)相切連接并且連接處位于所述燃燒室凹坑(6)的最底端。
9.一種燃氣發動機,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燃燒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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