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程序更新系統、程序傳送裝置和程序傳送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591045.6 | 申請日: | 2020-06-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698851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23 |
| 發明(設計)人: | 宮內邦裕;渡邊功;安藤博哉 | 申請(專利權)人: | 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G06F8/65 | 分類號: | G06F8/65 |
| 代理公司: | 廣州華進聯合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黃隸凡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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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程序 更新 系統 傳送 裝置 方法 | ||
1.程序更新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車輛,其包括第一電子裝置和第二電子裝置;以及
程序傳送裝置,其配置為與所述車輛通信,并將用于所述第一電子裝置的程序和用于所述第二電子裝置的程序傳送至所述車輛,其中:
所述第二電子裝置配置為存儲從所述程序傳送裝置接收的數據,
所述第一電子裝置不具有足夠的存儲區域來同時存儲作為要由所述第一電子裝置執行的程序的當前版本的當前程序和作為所述當前程序的更新版本的更新程序,
所述第二電子裝置配置為與所述程序傳送裝置和所述第一電子裝置通信,并具有足夠的存儲區域來同時存儲所述當前程序和所述更新程序;
所述程序傳送裝置配置為在從所述車輛接收到請求時,將代表所述更新程序的數據和代表所述當前程序的數據傳送至所述車輛,
所述第二電子裝置配置為在接收到所述代表所述更新程序的數據和所述代表所述當前程序的數據時,存儲所述代表所述更新程序的數據和所述代表所述當前程序的數據,
所述第二電子裝置配置為基于存儲在所述第二電子裝置中的所述代表所述更新程序的數據,執行將存儲在所述第一電子裝置中的程序從所述當前程序變更為所述更新程序的更新處理,以及
所述第二電子裝置配置為在所述更新處理之后,基于預定的判斷處理或用戶的指令,使用存儲在所述第二電子裝置中的所述代表所述當前程序的數據來執行恢復處理,所述恢復處理用于將所述存儲在所述第一電子裝置中的程序恢復為所述當前程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程序更新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代表所述更新程序的數據是代表所述更新程序與所述當前程序之間的差異的數據。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程序更新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代表所述當前程序的數據是代表所述當前程序與所述更新程序之間的差異的數據。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程序更新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電子裝置配置為在執行所述更新處理之后,在所述車輛的電源被接通然后被斷開至少一次之后,刪除存儲在所述第二電子裝置中的所述當前程序。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程序更新系統,其特征在于,當所述車輛的所述電源接通時,基于所述第一電子裝置的操作執行所述預定的判斷處理。
6.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程序更新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電子裝置配置為在執行所述更新處理之后,當所述車輛的所述電源斷開時,使用更新后的程序執行預定的操作測試,作為所述預定的判斷處理,并且
所述第二電子裝置配置為當所述預定的操作測試的結果落在允許范圍之外時,執行所述恢復處理。
7.程序傳送裝置,其用于傳送車輛中安裝的電子裝置的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程序傳送裝置包括:
通信單元,其配置為與所述車輛通信;以及
控制器,其配置為控制所述通信單元,其中,當所述通信單元從所述車輛接收到請求時,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通信單元,以使得所述通信單元將代表作為要由所述電子裝置執行的程序的當前版本的當前程序的數據和代表作為所述當前程序的更新版本的更新程序的數據傳送至所述車輛。
8.程序傳送方法,其由程序傳送裝置的控制器執行,所述程序傳送裝置包括用于與車輛通信的通信單元,并且所述程序傳送裝置配置為傳送用于所述車輛中安裝的電子裝置的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程序傳送方法包括:當所述通信單元從所述車輛接收到請求時,由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通信單元,以使得所述通信單元基于所述請求將代表作為要由所述電子裝置執行的程序的當前版本的當前程序的數據和代表作為所述當前程序的更新版本的更新程序的數據傳送至所述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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