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光催化劑及其在動力電池光催化環保處理中的應用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589960.1 | 申請日: | 2020-06-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804323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3-15 |
| 發明(設計)人: | 余海軍;彭挺;謝英豪;張學梅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東邦普循環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邦普循環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邦普汽車循環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J27/24 | 分類號: | B01J27/24;B01J35/00;B01J37/34;B01D53/86;B01D53/72 |
| 代理公司: | 廣州嘉權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44205 | 代理人: | 左恒峰 |
| 地址: | 528100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光催化劑 及其 動力電池 光催化 環保 處理 中的 應用 | ||
1.一種光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是由Ag-TaON負載在空心玻璃微珠上得到;所述Ag-TaON和空心玻璃微珠的質量比為1:(5-10);所述的光催化劑的制備方法,包括以下步驟:(1)將TaON研磨成粉末,再分散在溶劑中,加入可溶性銀鹽攪拌,光照,離心,洗滌,即得Ag-TaON催化劑;(2)將Ag-TaON催化劑分散在三聚磷酸鈉溶液中,加入空心玻璃微珠,攪拌,燒結,得到Ag-TaON負載在空心玻璃微珠上的所述光催化劑。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空心玻璃微珠的粒徑為10μm-10mm。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所述溶劑為水和甲醇;所述TaON、水和甲醇的質量比為1:(20-60):(15-40);所述可溶性銀鹽為AgNO3溶液。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步驟(2)所述燒結的溫度為200℃-300℃,氣氛為氮氣氣氛,時間為1-2小時。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TaON是由以下步驟制備得到:
(1)將鉭箔進行預處理;
(2)降溫,通入惰性氣體,再通入反應氣A,升溫,保溫反應,得到Ta2O5;
(3)降溫,通入惰性氣體,再通入反應氣B,升溫,保溫反應,得到TaON;步驟(2)中所述反應氣A為O2和N2的混合氣;步驟(3)中所述反應氣B為NH3和N2的混合氣。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光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步驟(1)所述預處理的具體過程:將盛有鉭箔的剛玉瓷舟推入管式爐的中間加熱區段,用法蘭密閉,常溫下以2-30mL·min-1的流速通入惰性氣體20-120min;再切換氣路以2-30mL·min-1的流速通入預處理氣,再以2-8℃·min-1的速率升溫升至250℃-350℃,保溫30-150min;所述預處理氣為H2和N2的混合氣。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光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步驟(2)和步驟(3)中所述惰性氣體為純N2、Ar或He中的至少一種。
8.一種動力電池的光催化環保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1)將廢舊鋰電池拆解,熱解,得到夾雜電解液的氣體;
(2)將夾雜電解液的氣體通入清洗液,再通入裝有權利要求1-7任一項所述的光催化劑的反應器中,用光源照射進行光催化,降解為CO2和H2O。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動力電池的光催化環保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清洗液為NaOH、Ca(OH)2或KOH中的至少一種。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廣東邦普循環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邦普循環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邦普汽車循環有限公司,未經廣東邦普循環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邦普循環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邦普汽車循環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010589960.1/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