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界面顯示方法、裝置及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587307.1 | 申請日: | 2020-06-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923296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1-11 |
| 發明(設計)人: | 柴曉紅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M1/72448 | 分類號: | H04M1/72448;G06F9/451;H04M1/72469 |
| 代理公司: | 上海晨皓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1260 | 代理人: | 成麗杰 |
| 地址: | 518057 廣東省深圳市***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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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界面 顯示 方法 裝置 計算機 可讀 存儲 介質 | ||
1.一種界面顯示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獲取待顯示的應用程序的顯示策略,其中,所述顯示策略至少包括根據所述應用程序的類型確定所述應用程序的顯示模式,以及根據所述應用程序的顯示界面的顯示效果確定所述應用程序的顯示模式中的一種;
根據所述顯示策略以全屏模式顯示所述應用程序,或以固定狀態欄模式顯示所述應用程序,其中,所述移動終端包括正對拍攝裝置的輔屏顯示區以及與所述輔屏顯示區相鄰的主屏顯示區,所述以全屏模式顯示所述應用程序為所述輔屏顯示區和所述主屏顯示區共同顯示所述應用程序的界面,所述以固定狀態欄模式顯示所述應用程序為所述主屏顯示區單獨顯示所述應用程序的界面。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界面顯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策略為根據所述應用程序的類型確定所述應用程序的顯示模式;
所述根據所述顯示策略以全屏模式顯示所述應用程序,或以固定狀態欄模式顯示所述應用程序,具體包括:
判斷所述應用程序是否在預設的白名單中;
在判定所述應用程序在所述白名單中時,以全屏模式顯示所述應用程序;在判定所述應用程序不在所述白名單中時,以固定狀態欄模式顯示所述應用程序。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界面顯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白名單中存儲多個預設應用程序的多個預設特征信息;
在判斷所述應用程序是否在預設的白名單之前,還包括:
獲取所述應用程序的特征信息;
所述判斷所述應用程序是否在預設的白名單中,具體包括:
判斷所述特征信息是否屬于多個所述預設特征信息中的一個,在判定所述特征信息屬于多個所述預設特征信息中的一個時,判定所述應用程序在預設的白名單中;在判定所述特征信息不屬于多個所述預設特征信息中的一個時,判定所述應用程序不在預設的白名單中。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界面顯示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判定所述應用程序不在所述白名單中時,還包括:
在云端服務器中查找所述應用程序的類型;
判斷所述類型是否屬于多種預設類型中的一種;
在判定不屬于多種所述預設類型中的一種時,再執行以固定狀態欄模式顯示所述應用程序;在判定屬于多種所述預設類型中的一種時,以全屏模式顯示所述應用程序。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界面顯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策略為根據所述應用程序的顯示界面的顯示效果確定所述應用程序的顯示模式;
所述根據所述顯示策略在移動終端的顯示界面顯示所述應用程序,具體包括:
判斷所述輔屏顯示區的顯示效果是否滿足預設要求;
在判定所述顯示效果滿足所述預設要求時,以全屏模式顯示所述應用程序;在判定所述顯示效果不滿足所述預設要求時,以固定狀態欄模式顯示所述應用程序。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界面顯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斷所述輔屏顯示區的顯示效果是否滿足預設要求,具體包括:
獲取所述輔屏顯示區中多個預設位置的像素點的灰度值;
判斷是否存在預設數量的所述像素點的灰度值小于預設灰度值,在判定存在預設數量的所述像素點的灰度值小于所述預設灰度值時,判定所述顯示效果不滿足所述預設要求;在判定不存在預設數量的所述像素點的灰度值小于所述預設灰度值時,判定所述顯示效果滿足所述預設要求。
7.根據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界面顯示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判斷所述輔屏顯示區的顯示效果是否滿足預設要求之后,還包括:
獲取判斷所述輔屏顯示區的顯示效果是否滿足預設要求的判斷次數;
判斷所述判斷次數是否等于預設次數;
在判定等于所述預設次數時,獲取在所述預設次數內以全屏模式顯示所述應用程序的第一總次數,和以固定狀態欄模式顯示所述應用程序的第二總次數;
判斷所述第一總次數是否大于預設總次數或所述第二總次數是否大于預設總次數,在判定第一總次數大于預設總次數時,將所述應用程序的身份信息和全屏模式對應,并將上述對應關系存儲于所述移動終端的存儲單元;在判定第二總次數大于預設總次數時,將所述應用程序的身份信息和固定狀態欄模式對應,并將上述對應關系存儲于所述存儲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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