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蓋挖逆作地下通道結構及其施工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580220.1 | 申請日: | 2020-06-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749275B | 公開(公告)日: | 2021-10-15 |
| 發明(設計)人: | 鄧杰豪;黃俊;陳之;賴宋英;張鵬;張洪慶;桓忠雄;郭淯晟;馬凱;程瑤;王磊;郭斌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2D29/055 | 分類號: | E02D29/055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建聯合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004 | 代理人: | 李丹 |
| 地址: | 100070 北京***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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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蓋挖逆作 地下通道 結構 及其 施工 方法 | ||
一種蓋挖逆作地下通道結構及其施工方法,包括第一支護樁、吊墻、頂板、第一側墻和第一底板;第一支護樁沿著通道的兩側外邊線間隔設置;每組第一支護樁頂部設有冠梁;吊墻有兩塊、分別設置在頂板的左右兩側,兩塊吊墻將頂板吊設在設計位置處;吊墻的上端與冠梁固定連接;第一側墻有兩塊,對應設置在兩塊吊墻的底部;第一底板設在兩塊第一側墻的底部之間;第一側墻和吊墻與對應一側的第一支護樁之間填充有填充層;在蓋挖逆作地下通道結構兩側分別施工有明挖地下通道結構;明挖地下通道結構包括第二支護樁、第二側墻和第二底板。本發明解決了傳統的蓋挖施工的作業空間狹小、施工工期長和施工成本高的技術問題。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于建筑工程技術領域,特別是一種蓋挖逆作地下通道結構及其施工方法。
背景技術
某工程地下應急通道項目西側與住宅樓相連接,穿過反恐警戒樓室外地下空間,東側設置出入口與客車查驗場區相連接;其蓋挖逆作區域位于反恐警戒樓室外區域。由于反恐警戒樓移交日期早于地下應急通道結構施工,為了保證反恐警戒樓的順利移交,給反恐警戒樓室外地坪施工提供作業條件,位于反恐警戒樓用地紅線范圍內的地下應急通道區域采用蓋挖逆作法,紅線范圍東西兩側采用明挖法;整個通道基坑呈狹長條狀,基坑深度約為0.65~9.37m,寬度約8米。傳統的蓋挖施工時,在蓋挖施工的作業空間中所設的立柱鋼骨與原設計設置的板主筋會產生沖突,讓蓋挖施工的作業空間更加狹小,并且在施工立柱會導致施工工期長和施工造價高。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蓋挖逆作地下通道結構及其施工方法,要解決傳統的蓋挖施工的作業空間狹小、施工工期長和施工成本高的技術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蓋挖逆作地下通道結構,包括有第一支護樁、吊墻、頂板、第一側墻和第一底板;所述第一支護樁有兩組,分別沿著通道的兩側外邊線間隔設置;在每組第一支護樁的頂部對應設置有冠梁;所述吊墻有兩塊、分別設置在頂板的左右兩側,并且兩塊吊墻將頂板吊設在設計位置處;所述吊墻的上端與冠梁固定連接,在每塊吊墻與對應一側的第一支護樁之間留有間距;所述第一側墻有兩塊,對應設置在兩塊吊墻的底部;所述第一底板設置在兩塊第一側墻的底部之間;在第一側墻和吊墻與對應一側的第一支護樁之間填充有填充層;
在蓋挖逆作地下通道結構兩側分別施工有明挖地下通道結構;所述明挖地下通道結構包括有第二支護樁、第二側墻和第二底板;所述第二支護樁有兩組,分別沿著兩側墻體的中線間隔設置;所述第二側墻設置在相鄰的第二支護樁之間,并且第二側墻的頂部與冠梁的頂部平齊,第二側墻的底部與第一側墻的底部平齊;所述第二底板設置在兩側的第二側墻的底部之間,并且第二底板的頂面與第一底板的頂面平齊。
優選的,所述第一支護樁為旋挖灌注樁,相鄰第一支護樁之間的間距為1400mm~1600mm。
優選的,所述冠梁的內側面超出第一支護樁的內側,且超出部位的寬度為850mm~1050mm;所述吊墻吊設在冠梁超出第一支護樁的部位底部。
優選的,所述吊墻與冠梁之間通過吊墻鋼筋連接;所述吊墻鋼筋的上端預埋在冠梁中,吊墻鋼筋的下端超出吊墻的底部;所述吊墻鋼筋埋入冠梁中的長度為不小于吊墻鋼筋的直徑的30倍;所述頂板與吊墻一體澆筑成型,并且頂板中的頂部水平鋼筋的兩端分別伸入兩側的吊墻中,與吊墻鋼筋連接;在吊墻與頂板的轉角位置處設置有傾斜的加強鋼筋。
優選的,所述吊墻的高度為320mm~2350 mm,吊墻的厚度為不小于600mm。
優選的,所述填充層的材料與第一側墻的材料相同;填充層的厚度為250mm~300mm。
優選的,所述冠梁中、沿其長軸方向間隔設置有橫向的預留孔;所述預留孔的直徑為50mm或者為100mm。
一種蓋挖逆作地下通道結構的施工方法,包括步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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