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可稱重輪裝置及包含其的行李箱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580014.0 | 申請日: | 2020-06-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827017A | 公開(公告)日: | 2021-12-24 |
| 發明(設計)人: | 李順玉 | 申請(專利權)人: | 漢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5C13/00 | 分類號: | A45C13/00;A45C5/14;B60B33/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弼興律師事務所 31283 | 代理人: | 胡美強 |
| 地址: | 201502 上***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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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稱重 裝置 包含 行李箱 | ||
1.一種可稱重輪裝置,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安裝座、輪支架、重力感應器和頂針,所述輪支架連接于所述安裝座的底部,所述重力感應器安裝于所述安裝座的頂部,所述安裝座內具有導向孔,所述頂針穿過所述導向孔,且所述頂針的兩端分別抵靠于所述重力感應器和所述輪支架。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稱重輪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輪支架的頂部具有向內凹陷的安裝槽,所述安裝座的底部具有向外凸起的頂針支架,所述導向孔位于所述頂針支架內,所述頂針支架插入所述安裝槽內并連接于所述輪支架。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稱重輪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頂針支架的外周面具有限位槽,所述輪支架通過銷連接于所述限位槽內并能夠在所述限位槽內上下移動。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稱重輪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槽的槽底具有金屬抵靠片。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稱重輪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座的頂部具有卡槽,所述卡槽位于所述導向孔的頂端,所述重力感應器嵌設于所述卡槽內。
6.一種行李箱,其特征在于,其包括箱本體和如權利要求1-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可稱重輪裝置,所述安裝座連接于所述箱本體上。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行李箱,其特征在于,所述行李箱還包括控制裝置,所述控制裝置的輸入端電連接于所述重力感應器。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行李箱,其特征在于,所述行李箱還包括顯示裝置,所述控制裝置的輸出端電連接于所述顯示裝置。
9.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行李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稱重輪裝置的數量為四個,四個所述安裝座分別連接于所述箱本體的底部的四個邊角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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