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人臉識別的購物人流分流方法與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577432.4 | 申請日: | 2020-06-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754301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0-09 |
| 發明(設計)人: | 沈之銳 | 申請(專利權)人: | 韶關市啟之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30/06 | 分類號: | G06Q30/06;G06K9/00;G06F17/18;G08B21/24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12026 廣東省韶關市武江區百旺大道42號***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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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于 識別 購物 人流 分流 方法 系統 | ||
1.一種基于人臉識別的購物人流分流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顧客進入超市時,通過人臉識別出屬于疫情高發區域的目標顧客;
根據所述目標顧客的年齡和體溫,從預設的多個可聚集密度中,查找出所述目標顧客與其他顧客可以聚集的密度;
獲取所述目標顧客的人臉特征、以及通過智能購物車檢測出所述目標顧客的行為特征,確定所述目標顧客的可能前行區域;
獲取所述可能前行區域的人群密度,確定是否干預所述目標顧客繼續前行。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確定是否干預所述目標顧客繼續前行,包括:
若需要干預所述目標顧客繼續前行,獲取所述目標顧客的歷史購物數據,結合超市內各個區域的當前聚集密度,確定推薦給所述目標顧客的其他區域。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所述在確定推薦給所述目標顧客的其他區域時,還通過智能購物車識別購物車當前放置的物品及物品數量后進行確定。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獲取所述目標顧客的人臉特征,包括:獲取所述目標顧客的眼神特征、臉部朝向特征。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智能購物車檢測出所述目標顧客的行為特征,包括:智能購物車的把手上的壓力傳感器檢測所述目標顧客的手部位置、手部推行方向和手部推行力度;
和/或,所述智能購車檢測車輪的轉動方向。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還包括:若需要干預所述目標顧客繼續前行,所述智能購物車鎖定車鎖。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查找出所述目標顧客與其他顧客可以聚集的密度,還包括:
監測超市內各個區域的人群聚集密度,在所述目標顧客的可能前行區域的人群聚集密度降低至所述目標顧客可以與其他顧客聚集的密度,則提示所述目標顧客。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預設的多個可聚集密度還結合當地疫情數據進行設定。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目標顧客與其他顧客可以聚集的密度,還結合所述目標顧客的感染概率進行設定。
10.一種基于人臉識別的購物人流分流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包括:
疫情信息獲取模塊,用于獲取不同顧客的感染率信息;
人臉密度分析與判別模塊,用于根據不同的顧客構建不同的可聚集密度集;
基于人臉識別的前行干預模塊,用于根據用戶的人臉和行為特征,控制智能購物車進行前行方向干預;
購物方向推薦模塊,用于分析和向顧客推薦購物方向,并展示前進方向的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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