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電動汽車車主指紋管理方法和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560430.4 | 申請日: | 2020-06-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905373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1-07 |
| 發明(設計)人: | 王圣慧;宋正宇;王石峰 | 申請(專利權)人: | 車主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12/06 | 分類號: | H04W12/06;G06K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眾達德權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570 | 代理人: | 鄧靜 |
| 地址: | 100020 北京市朝陽區建國***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電動汽車 車主 指紋 管理 方法 裝置 | ||
1.一種電動汽車車主指紋管理方法,應用于樁云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終端設備上傳的車主指紋綁定請求;其中,所述車主指紋綁定請求包括第一信息;所述第一信息包括所述車主指紋綁定請求的生成時間和待綁定的電動汽車的VIN碼;
接收電動汽車上傳的第一校驗碼;其中,所述第一校驗碼由所述電動汽車在連接所述終端設備后并在所述終端設備生成所述車主指紋綁定請求后的第一設定時段段內對第二信息加密生成;所述第二信息包括所述第一校驗碼的生成時間和所述電動汽車的VIN碼;
解密所述第一校驗碼,獲得所述第二信息;
判斷所述第一信息和所述第二信息是否一致;
若一致,則向所述終端設備發送第一指紋采集指令;
接收所述終端設備發送的第一指紋;
將所述第一指紋認證為所述電動汽車的車主指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汽車車主指紋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將所述第一指紋認證為所述電動汽車的車主指紋之后,所述方法還包括:
接收所述終端設備上傳的車主指紋解綁請求;其中,所述車主指紋解綁請求包括第三信息;所述第三信息包括所述車主指紋解綁請求的生成時間和待解綁的電動汽車的VIN碼;
接收所述電動汽車上傳的第二校驗碼;其中,所述第二校驗碼由所述電動汽車在連接所述終端設備后并在所述終端設備生成所述車主指紋解綁請求后的第二設定時間段內對第四信息加密生成;所述第四信息包括所述第二校驗碼的生成時間和所述電動汽車的VIN碼;
解密所述第二校驗碼,獲得所述第四信息;
判斷所述第三信息和所述第四信息是否一致;
若一致,則向所述終端設備發送第二指紋采集指令;
接收所述終端設備上傳的第二指紋;
判斷所述第二指紋是否認證為所述電動汽車的車主指紋;
若是,則解除所述電動汽車的車主指紋與所述電動汽車的綁定,并向所述終端設備發送車主指紋解綁成功消息。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汽車車主指紋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解除所述電動汽車的車主指紋與所述電動汽車的綁定,并向所述終端設備發送車主指紋解綁成功消息之后,所述方法還包括:
接收終端設備上傳的車主指紋變更請求;其中,所述車主指紋變更請求包括第五信息;所述第五信息包括所述車主指紋變更請求的生成時間和待變更的電動汽車的VIN碼;
接收所述電動汽車上傳的第三校驗碼;其中,所述第三校驗碼由所述電動汽車在連接所述終端設備后并在所述終端設備生成所述車主指紋變更請求后的第三設定時間段內對第六信息加密生成;所述第六信息包括所述第三校驗碼的生成時間和所述電動汽車的VIN碼;
解密所述第三校驗碼,獲得所述第六信息;
判斷所述第五信息和所述第六信息是否一致;
若一致,則向所述終端設備發送第三指紋采集指令;
接收所述終端設備發送的第三指紋;
將所述第三指紋認證為所述電動汽車的車主指紋。
4.一種電動汽車車主指紋管理裝置,應用于樁云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包括:
車主指紋綁定請求接收模塊,用于接收終端設備上傳的車主指紋綁定請求;其中,所述車主指紋綁定請求包括第一信息;所述第一信息包括所述車主指紋綁定請求的生成時間和待綁定的電動汽車的VIN碼;
第一校驗碼接收模塊,用于接收電動汽車上傳的第一校驗碼;其中,所述第一校驗碼由所述電動汽車在連接所述終端設備后并在所述終端設備生成所述車主指紋綁定請求后的第一設定時段段內對第二信息加密生成;所述第二信息包括所述第一校驗碼的生成時間和所述電動汽車的VIN碼;
第一校驗碼解密模塊,用于解密所述第一校驗碼,獲得所述第二信息;
第一判斷模塊,用于判斷所述第一信息和所述第二信息是否一致;
第一指紋采集指令發送模塊,用于在所述第一信息和所述第二信息一致時,向所述終端設備發送第一指紋采集指令;
第一指紋接收模塊,用于接收所述終端設備發送的第一指紋;
第一認證模塊,用于將所述第一指紋認證為所述電動汽車的車主指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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