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子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555285.0 | 申請日: | 2020-06-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726440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9-07 |
| 發明(設計)人: | 王超 | 申請(專利權)人: | 維沃移動通信(杭州)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M1/02 | 分類號: | H04M1/02;H04M1/03 |
| 代理公司: | 北京國昊天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15 | 代理人: | 施敬勃 |
| 地址: | 311121 浙江省杭州市***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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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子設備 | ||
1.一種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殼體和基座,所述殼體具有內腔和與所述內腔連通的穿孔,所述基座設置于所述穿孔處,所述基座與所述殼體轉動連接;
所述基座上設置有第一光學模組和聲學模組,所述第一光學模組和所述聲學模組設置于所述基座的兩端,所述基座在其轉動平面上投影的邊緣包括直線邊緣和弧線邊緣,所述直線邊緣與所述弧線邊緣首尾連接;
所述基座具有第一狀態和第二狀態,在所述基座處于所述第一狀態的情況下,所述直線邊緣位于所述殼體之內,所述第一光學模組處于所述殼體之外,且所述聲學模組處于所述殼體之內;在所述基座處于所述第二狀態的情況下,所述直線邊緣位于所述殼體之外,所述第一光學模組處于所述殼體之內,且所述聲學模組處于所述殼體之外;其中:
所述第一光學模組包括至少一個攝像頭,所述第一光學模組設于所述弧線邊緣上,所述基座設有模組外殼,所述聲學模組設置于所述模組外殼之內,所述模組外殼開設有多個聲音傳輸孔,多個所述聲音傳輸孔沿所述直線邊緣排列。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攝像頭的數量為三個,三個所述攝像頭沿所述弧線邊緣排列;
所述第一光學模組還包括補光燈,所述補光燈與三個所述攝像頭的距離相等。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光學模組和所述聲學模組均設置于所述模組外殼之內,所述模組外殼開設有第一透光區域,所述第一透光區域與所述攝像頭相對設置。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上還設置有第二光學模組,所述第二光學模組與所述聲音傳輸孔相鄰設置;
其中,所述第二光學模組包括光敏傳感器和紅外光模組中的至少一者。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通過轉軸轉動地設置在所述殼體上,所述電子設備還包括驅動機構,所述驅動機構包括驅動電機和傳動機構,所述驅動電機通過所述傳動機構與所述轉軸相連,所述驅動電機驅動所述轉軸帶動所述基座轉動。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機構為齒輪傳動機構,所述齒輪傳動機構包括依次嚙合的第一齒輪或蝸桿、第二齒輪和第三齒輪,所述第一齒輪或蝸桿設置于所述驅動電機的動力輸出軸,所述第三齒輪設置于所述轉軸上。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轉軸的軸線方向與所述電子設備的厚度方向一致,所述驅動電機和所述基座并排設置在所述基座的轉動平面內。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聲學模組包括受話器和送話器中的至少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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