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用于山梨醇生產的列管式反應器及工藝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548430.2 | 申請日: | 2020-06-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545134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8-18 |
| 發明(設計)人: | 劉強;孫永茂;毛曼蓉;蔣姝慧;陳曉亭;徐芳樂;李秀芹;張麗 | 申請(專利權)人: | 山東魯新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J8/06 | 分類號: | B01J8/06;C07C29/141;C07C31/26 |
| 代理公司: | 濟南寶宸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7297 | 代理人: | 荊向勇 |
| 地址: | 255000 山東省淄***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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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山梨 生產 列管 反應器 工藝設備 | ||
1.一種列管式反應器,包括殼體,殼體內部包括上封段、反應段和下封段,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封段與反應段之間通過上封板隔開,下封段與反應段之間通過下封板隔開,上封段的殼體上設有氣體進口和若干液體進口,所述液體進口上設有霧化噴槍;
所述反應段內設有若干反應管,所述反應管一端穿過上封板伸入上封段,另一端與下封段連通,反應段的殼體上部設有冷卻水進口,反應段的殼體下部設有冷卻水出口;
下封段殼體設有出料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列管式反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霧化噴槍為氣力式霧化噴槍,所用氣體為氫氣或惰性氣體。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一種列管式反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氣力式霧化噴槍的所用氣體與氣體進口的氣體摩爾比為1:5-1:20。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列管式反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液體進口的數量為1-10個。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列管式反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封段的殼體上還設有若干液體出口,所述液體出口的數量為1-4個,管口公稱直徑為DN10-DN100。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一種列管式反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液體出口與收集罐連接,所述收集罐重新連接至所述液體進口。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列管式反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反應段的殼體內設有若干折流板。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列管式反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反應管的數量為3-5000根。
9.根據權利要求1或7所述一種列管式反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反應管的長度為4000-8000mm,反應管伸入上封段的長度為500-2000mm,反應管的公稱直徑為DN25-DN40。
10.一種使用權利要求1所述列管式反應器的山梨醇生產工藝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液體原料管路和氣體原料管路,液體原料管路與所述液體進口連接,氣體原料管路分別與所述氣體進口和霧化噴槍連接,所述出料口連接至第一高壓分離器,第一高壓分離器的氣相出口連接至第二高壓分離器,第一高壓分離器的液相出口連接至山梨醇精制裝置,第二高壓分離器的氣相出口經壓縮機后與列管式反應器的氣體進口和霧化噴槍連接,第二高壓分離器的液相出口連接至山梨醇精制裝置;
所述冷卻水進口與冷卻水出口通過冷卻水循環管路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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