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帶可運動電池元件的觸覺設備的便攜式電子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544804.3 | 申請日: | 2020-06-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286037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4-08 |
| 發明(設計)人: | J·C·付;E·G·德瓊;C·R·帕斯瑪;K·R·切梅勒夫斯基;R·T·埃赫曼;B·W·西瑪拉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蘋果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4G21/08 | 分類號: | G04G21/08;G04G19/00;G04G17/08;G04G17/04;G06F1/16;G06F3/01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漢坤律師事務所 11602 | 代理人: | 魏小薇;吳麗麗 |
| 地址: | 美國加利***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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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運動 電池 元件 觸覺 設備 便攜式 電子設備 | ||
1.一種電子手表,包括:
外殼,所述外殼具有限定觸敏表面的透明覆蓋件;
顯示器,所述顯示器定位在所述外殼內以及所述透明覆蓋件下方;和
觸覺設備,所述觸覺設備被配置為沿所述觸敏表面產生觸覺輸出,所述觸覺設備包括:
電池元件,所述電池元件電耦接到所述顯示器;
磁性元件;
線圈組件,所述線圈組件相對于所述外殼固定;和
驅動電路,所述驅動電路被配置為向所述線圈組件提供振蕩電流,所述振蕩電流引起所述磁性元件和所述電池元件在平行于所述顯示器的至少一部分的方向上的振蕩運動,所述磁性元件和所述電池元件產生所述觸覺輸出。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手表,其中,
所述電池元件限定第一表面和與所述第一表面相反的第二表面,
所述磁性元件包括第一磁性元件和第二磁性元件,
所述第一磁性元件沿所述第一表面耦接到所述電池元件,并且所述第一磁性元件定位在所述電池元件和所述顯示器之間,
所述第二磁性元件沿所述第二表面耦接到所述電池元件,以及
所述線圈組件圍繞所述電池元件、所述第一磁性元件和所述第二磁性元件延伸。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手表,其中,
所述磁性元件包括第一磁性元件和第二磁性元件,以及
所述電池元件圍繞所述第一磁性元件的至少一部分和所述第二磁性元件的至少一部分延伸。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手表,其中,所述磁性元件限定至少部分地包封所述電池元件的殼體。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手表,其中,
所述電池元件被配置為向所述驅動電路提供電力,以產生所述振蕩電流。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手表,其中,所述觸覺設備還包括:
第一彈簧元件,所述第一彈簧元件定位在所述電池元件的第一端部處,并且所述第一彈簧元件被配置為產生第一恢復力;和
第二彈簧元件,所述第二彈簧元件定位在所述電池元件的與所述第一端部相反的第二端部處,并且所述第二彈簧元件被配置為產生與所述第一恢復力相反的第二恢復力。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子手表,其中,
所述電子手表還包括具有處理單元的電子電路,
所述電子電路沿所述電池元件的背向于所述顯示器的一側定位,以及
所述第一彈簧元件包括柔性電路元件,所述柔性電路元件具有將所述電池元件電耦接到所述電子電路的一個或多個導電跡線。
8.一種電子手表,包括:
外殼,所述外殼具有透明覆蓋件;
觸敏顯示器,所述觸敏顯示器定位在所述外殼內以及所述透明覆蓋件下方;和
觸覺設備,所述觸覺設備被配置為沿所述電子手表的外表面產生觸覺輸出,所述觸覺設備包括:
電池元件,所述電池元件電耦接到所述觸敏顯示器;
相對于所述外殼固定的第一磁性元件;
相對于所述外殼固定的第二磁性元件;和
線圈組件,所述線圈組件相對于所述電池元件固定;和
驅動電路,所述驅動電路被配置為向所述線圈組件提供振蕩電流,所述振蕩電流引起所述線圈組件和所述電池元件相對于所述第一磁性元件和所述第二磁性元件的振蕩運動,以產生所述觸覺輸出。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子手表,其中,
所述驅動電路電耦接到所述電池元件。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子手表,其中,
所述電子手表被配置為響應于由所述觸敏顯示器檢測的觸摸輸入而產生所述觸覺輸出,以及
所述電子手表被配置為響應于所述觸摸輸入而修改所述觸敏顯示器的圖形輸出。
11.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子手表,其中,所述振蕩運動產生能夠沿所述透明覆蓋件的外表面被觸感感知的振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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