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子煙煙彈及電子煙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544696.X | 申請日: | 2020-06-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685378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7-28 |
| 發明(設計)人: | 張綱;石亦欣;宋耀海;沈智華;彭媛;羅挺松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復旦微電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4F40/10 | 分類號: | A24F40/10;A24F40/46;A24F40/4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張鳳偉;吳敏 |
| 地址: | 200433 上海市楊浦區***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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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子 煙煙彈 | ||
1.一種電子煙煙彈,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于與電子煙煙桿連接的第一觸點及第二觸點,所述第一觸點用于接入控制信號,所述第二觸點用于接入參考電壓信號;所述電子煙煙彈還包括:
認證模塊,一端與所述第一觸點連接,另一端與所述第二觸點連接,適于與所述電子煙煙桿進行交互,以對所述電子煙煙彈的防偽認證;
加熱模塊,與所述認證模塊并聯,適于在所述電子煙煙彈的防偽認證通過后進行加熱;
其中,所述認證模塊工作在高頻下;所述加熱模塊工作在低頻下;所述認證模塊的工作頻率至少為所述加熱模塊工作頻率的10倍,使得所述認證模塊及加熱模塊的工作互不影響。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煙煙彈,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熱模塊包括:電子加熱器件。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煙煙彈,其特征在于,所述認證模塊包括:認證芯片。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子煙煙彈,其特征在于,所述認證模塊還包括:與所述電子加熱器件串聯的一個或多個感性器件。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子煙煙彈,其特征在于,所述認證模塊包括:
第一電容,與所述加熱模塊并聯,適于與所述加熱模塊的感抗形成并聯諧振。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子煙煙彈,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電容為所述認證芯片內置電容。
7.一種電子煙,其特征在于,
包括權利要求1至6任一項所述的電子煙煙彈;
電子煙煙桿,用于與所述電子煙煙彈連接。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子煙,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煙煙桿包括:第三觸點及第四觸點,其中:
所述第三觸點,與所述電子煙煙彈第一觸點連接,適于輸出所述控制信號至所述電子煙煙彈第一觸點;
所述第四觸點,與所述電子煙煙彈第二觸點連接,適于輸出所述參考電壓信號至所述電子煙煙彈第二觸點。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子煙,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煙煙桿包括:第三觸點及第四觸點、主控模塊及電源電壓控制模塊;其中:
所述電源電壓控制模塊,與電源電壓輸出端連接,基于所述電源電壓輸出端輸出的電源電壓信號,產生所述控制信號;
所述第三觸點,與所述電子煙煙彈第一觸點、所述主控模塊及所述電源電壓控制模塊連接,將所述控制信號輸出至所述電子煙煙彈第一觸點;
所述第四觸點,與所述電子煙煙彈第二觸點、所述主控模塊連接,將所述參考電壓信號輸出至所述電子煙煙彈第二觸點;
所述主控模塊與所述認證模塊進行認證交互,以對所述電子煙煙彈的防偽認證。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子煙,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控模塊包括:
主控芯片,具有數據發送端及數據接收端;
第二電容,與所述主控芯片的數據發送端連接;
第三電容,與所述第二電容,及所述主控芯片的數據接收端連接。
11.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子煙,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源電壓控制模塊,包括:
第一開關,設置于所述電源電壓輸出端及第三觸點之間。
12.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子煙,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煙煙彈可插撥地安裝于所述電子煙煙桿的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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