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發光裝置和照明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544493.0 | 申請日: | 2020-06-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076395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1-20 |
| 發明(設計)人: | 劉珍雅;文濟民;權周赫;李善姬;李政炯 | 申請(專利權)人: | 樂金顯示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N5/06 | 分類號: | A61N5/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鴻元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27 | 代理人: | 王偉;陳英俊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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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發光 裝置 照明 | ||
1.一種發光裝置,包括:
基板;
第一電極,所述第一電極設置在所述基板上;
有機材料層,所述有機材料層設置在所述第一電極上并包括第一諧振輔助層;以及
第二電極,所述第二電極設置在所述有機材料層上,
其中,所述第一諧振輔助層包括最低未占分子軌道LUMO能級為-4eV以下的第一化合物以及最高占據分子軌道HOMO能級為-4eV以下的第二化合物,并且
所述第一諧振輔助層的厚度為所述有機材料層的總厚度的20%至90%,
其中,所述有機材料層包括第一發光層,
其中,所述第一諧振輔助層被設置為調節所述第一發光層與所述第一電極之間的距離,
其中,所述第一化合物是HAT-CN(六氮雜苯并菲六甲腈),
其中,所述第二化合物是NPB(N,N'-二苯基-N,N'-(1-萘基)-1,1'-聯苯-4,4'-二胺)。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裝置,其中,所述第一化合物與所述第二化合物的重量比為8:2。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裝置,其中,所述第一電極包括透明導電材料,并且所述第二電極包括反射材料。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裝置,其中,所述第一發光層發射具有550nm至700nm的波長的光。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發光裝置,其中,所述有機材料層還包括第一空穴傳輸層,
所述第一空穴傳輸層設置在所述第一電極與所述第一發光層之間,并且
所述第一諧振輔助層設置在所述第一電極與所述第一空穴傳輸層之間。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發光裝置,其中,所述第一諧振輔助層被設置成與所述第一空穴傳輸層直接接觸。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發光裝置,其中,所述有機材料層還包括空穴注入層,并且
所述空穴注入層設置在所述第一諧振輔助層與所述第一電極之間。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發光裝置,其中,所述有機材料層包括第一疊層、第二疊層以及設置在所述第一疊層與所述第二疊層之間的電荷產生層,
所述第一疊層包括所述第一諧振輔助層和所述第一發光層,并設置在所述電荷產生層與所述第一電極之間,
所述第二疊層包括第二發光層,并設置在所述電荷產生層與所述第二電極之間,并且
所述第二發光層發射具有550nm至700nm的波長的光。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發光裝置,其中,所述第一疊層還包括第一空穴傳輸層,
所述第一空穴傳輸層設置在所述第一電極與所述第一發光層之間,并且
所述第一諧振輔助層設置在所述第一電極與所述第一空穴傳輸層之間。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發光裝置,其中,所述第一諧振輔助層被設置成與所述第一空穴傳輸層直接接觸。
11.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發光裝置,其中,所述第二疊層還包括第二空穴傳輸層和電子傳輸層,
所述第二空穴傳輸層設置在所述電荷產生層與所述第二發光層之間,并且
所述電子傳輸層設置在所述第二發光層與所述第二電極之間。
12.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發光裝置,其中,所述有機材料層包括第一疊層、第二疊層以及設置在所述第一疊層與所述第二疊層之間的電荷產生層,
所述第一疊層包括第一發光層,并位于所述電荷產生層與所述第一電極之間,并且
所述第二疊層包括所述第一諧振輔助層和第二發光層,并設置在所述電荷產生層與所述第二電極之間,并且
所述第二發光層發射具有550nm至700nm的波長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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