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用于電動折疊床的連接結構和電動折疊床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542817.7 | 申請日: | 2020-06-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820661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0-27 |
| 發明(設計)人: | 沈安彬;楊恩浩;趙健豐;吳俏娜;黃良駒;權咪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居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C19/12 | 分類號: | A47C19/12;A47C19/02;A47C17/86 |
| 代理公司: | 杭州華鼎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3217 | 代理人: | 胡鐵鋒 |
| 地址: | 312500 浙江***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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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電動 折疊床 連接 結構 | ||
1.一種用于電動折疊床的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連接件和限位件,所述限位件用于與折疊床固定連接,所述折疊床由至少兩個床體組成,所述連接件包括側板和底板,所述限位件包括用于分別與相鄰的兩個床體固定連接的第一限位件和第二限位件,所述第一限位件和第二限位件分別與所述連接件的側板沿長度方向的兩端之間為轉動連接,所述相鄰的兩個床體通過第一限位件和第二限位件相對于連接件轉動實現折疊或展開,所述第一限位件和第二限位件均包括用于限制限位件在相鄰的兩個床體展平后沿二者相對的方向運動的限位部,所述限位部在相鄰的兩個床體展平后與所述連接件的底板相接觸。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電動折疊床的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件和第二限位件與所述連接件之間均設有用于實現轉動連接的轉動軸,所述限位部位于第一限位件的轉動軸和第二限位件的轉動軸之間。
3.按照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用于電動折疊床的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部包括接觸面,所述接觸面在相鄰的兩個床體展平后與所述連接件的底板表面相接觸。
4.按照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用于電動折疊床的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件上設有用于安裝所述轉動軸的轉動孔,所述轉動軸與所述轉動孔之間存在配合間隙,所述接觸面沿連接件的長度方向的長度大于所述轉動軸與所述轉動孔之間的配合間隙的長度。
5.按照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用于電動折疊床的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件和第二限位件的限位部在相鄰的兩個床體展平后為傾斜狀,且均與所述連接件之間的夾角為銳角。
6.按照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用于電動折疊床的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件和第二限位件還包括抵接部,所述第一限位件的抵接部和第二限位件的抵接部在相鄰的兩個床體展平后相互接觸。
7.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電動折疊床的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件和第二限位件與所述連接件之間均設有用于實現轉動連接的轉動軸,相對于第一限位件的轉動軸和第二限位件的轉動軸之間的區域,所述限位部位于所述區域之外。
8.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電動折疊床的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件上設有用于與床腳相連的安裝孔。
9.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電動折疊床的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側板的長度小于底板的長度且側板兩端與底板兩端共同形成一個用于床體折疊后與床體相卡合的卡合部。
10.一種電動折疊床,包括至少兩個床體和連接結構,所述相鄰的兩個床體之間采用連接結構實現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結構采用如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電動折疊床的連接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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