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連桿結構件、連桿機構和液壓支架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541146.2 | 申請日: | 2020-06-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520174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8-11 |
| 發明(設計)人: | 魏棟梁;朱慶波;高超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一重型裝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21D23/04 | 分類號: | E21D23/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友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43 | 代理人: | 尚志峰;王淑梅 |
| 地址: | 110027 遼寧省*** | 國省代碼: | 遼寧;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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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連桿 結構件 連桿機構 液壓 支架 | ||
1.一種連桿結構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主板,所述主板包括相對設置的第一主板(1)和第二主板(2);
連接件(3),所述連接件(3)的兩端分別與所述第一主板(1)和所述第二主板(2)固定連接;
蓋板,所述蓋板包括第一蓋板(4)和第二蓋板(5),所述第一蓋板(4)和所述第二蓋板(5)分別與所述連接件(3)固定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連桿結構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連接件(3)為內部具有腔體的柱體結構。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連桿結構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件包括:
連接部(6),被構造為柱體結構;
內腔(8),形成于所述連接部(6)的內部,所述內腔(8)沿所述連接部(6)的軸向向所述連接部(6)的兩端方向延伸;
加強部(7),所述加強部(7)的數量為兩個,分別設置于所述連接部(6)的兩端,兩個所述加強部(7)中任一個的一端分別與所述連接部(6)的兩端固定連接,兩個所述加強部(7)中任一個的另一端分別與所述第一主板(1)和所述第二主板(2)固定連接;
第一連接孔(9),所述第一連接孔(9)沿所述連接部(6)的軸向貫通地設置于所述加強部(7)上;
其中,所述第一連接孔(9)的內部區域與所述內腔(8)共同形成所述腔體,所述加強部(7)沿徑向方向上的厚度大于所述連接部(6)沿徑向方向上的厚度。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連桿結構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桿結構件還包括:
第二連接孔(10),所述第二連接孔(10)對應于所述第一連接孔(9)開設于所述第一主板(1)和所述第二主板(2)上;
其中,所述第一連接孔(9)與所述第二連接孔(10)的孔徑大小相等。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連桿結構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連接件(3)與所述主板之間、所述蓋板與所述連接件(3)之間通過角焊進行固定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連桿結構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桿結構件還包括:
容納腔,所述容納腔由所述第一主板(1)、所述第二主板(2)、所述連接件(3)、所述第一蓋板(4)和所述第二蓋板(5)圍設而成;
所述蓋板還包括第三蓋板,所述第三蓋板設于所述容納腔的內部,并與所述連接件(3)固定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連桿結構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桿結構件還包括:
容納腔,所述容納腔由所述第一主板(1)、所述第二主板(2)、所述連接件(3)、所述第一蓋板(4)和所述第二蓋板(5)圍設而成;
立板,所述立板設于所述容納腔的內部,并分別與所述第一主板(1)和所述第二主板(2)固定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連桿結構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桿結構件還包括:
吊環座(12),所述吊環座(12)固定安裝于所述第一蓋板(4)上;
吊環(13),所述吊環(13)與所述吊環座(12)固定連接;
信息板(14),所述信息板(14)固定安裝于所述第一蓋板(4)上。
9.一種連桿機構,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連桿結構件,所述連桿機構還包括:
頂梁,所述頂梁與頂板相抵接,用于承受頂板施加的載荷;
掩護梁,所述掩護梁與所述頂梁的一端相連接,所述掩護梁的另一端與所述連桿結構件的一端相連接;
連接軸和底座,所述連接軸穿過所述連桿結構件另一端的腔體與所述底座固定連接。
10.一種液壓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連桿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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