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RAP及骨料加熱的帶可伸縮燃燒室的復合烘干滾筒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534944.2 | 申請日: | 2020-06-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847952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0-30 |
| 發明(設計)人: | 高國強;揭文忠;陳聰永;劉起愉 | 申請(專利權)人: | 福建省鐵拓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4B20/06 | 分類號: | C04B20/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易捷勝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613 | 代理人: | 蔡曉敏 |
| 地址: | 362013 福建省泉州***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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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rap 骨料 加熱 伸縮 燃燒室 復合 烘干 滾筒 | ||
1.用于RAP及骨料加熱的帶可伸縮燃燒室的復合烘干滾筒,其特征在于,包括連接于機架上的烘干滾筒(1),所述烘干滾筒(1)內設有伸縮燃燒室機構,所述伸縮燃燒室機構包括設于烘干滾筒(1)內的伸縮燃燒筒體(2),所述伸縮燃燒筒體(2)的一端與烘干滾筒(1)相固定連接,伸縮燃燒筒體(2)的另一端相對于烘干滾筒(1)伸長或縮短;所述伸縮燃燒筒體(2)上連接有支撐件(3);所述支撐件(3)的末端連接有滑動件(4),所述滑動件(4)與設于烘干滾筒(2)內的軌道(5)相配合,滑動件(4)在軌道(5)上進行滑動,通過滑動件(4)在在軌道(5)上進行滑動,帶動伸縮燃燒筒體(2)相對于烘干滾筒(1)伸長或縮短。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RAP及骨料加熱的帶可伸縮燃燒室的復合烘干滾筒,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縮燃燒筒體(2)與烘干滾筒(1)之間形成有夾層腔(6)。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RAP及骨料加熱的帶可伸縮燃燒室的復合烘干滾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烘干滾筒(1)與水平面呈4度的夾角設置。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RAP及骨料加熱的帶可伸縮燃燒室的復合烘干滾筒,其特征在于,伸縮燃燒筒體(2)由耐高溫不銹鋼板制成5段伸縮結構。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RAP及骨料加熱的帶可伸縮燃燒室的復合烘干滾筒,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動件(4)為滑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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