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輪椅搭載車輛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2010529542.3 | 申請日: | 2020-06-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336531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2-09 |
| 發(fā)明(設計)人: | 深渡瀨修;中井文子 | 申請(專利權)人: | 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A61G3/08 | 分類號: | A61G3/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呂琳;樸秀玉 |
| 地址: | 日本愛知***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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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輪椅 搭載 車輛 | ||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輪椅搭載車輛,具備:扶手,設于支軸,被配置為能通過支軸旋轉(zhuǎn)來切換至使用位置和收起位置,該使用位置是扶手配置于輪椅的乘坐者的胸部附近的位置,該收起位置是扶手沿著車廂的側(cè)壁配置的位置;以及沖擊吸收機構,被配置為在從乘坐者向配置并固定于使用位置的扶手輸入了規(guī)定值以上的載荷時,使扶手轉(zhuǎn)動來吸收載荷的至少一部分。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輪椅搭載車輛。
背景技術
在將后部座位折疊而形成輪椅搭載空間,并在該空間搭載輪椅來進行運輸?shù)妮喴未钶d車輛中,將具有供輪椅的乘坐者把持的把持部的扶手設于該輪椅搭載空間的構造是以往已知的(例如,參照日本特開2005-192740)。該扶手被配置為能切換至第一狀態(tài)和第二狀態(tài),在所述第一狀態(tài)中,把持部位于不阻礙輪椅的搭載的部位(輪椅的側(cè)方),在所述第二狀態(tài)中,在配置了后部座位時,把持部位于從后部座位的側(cè)方收回的部位(座椅靠背后方)。
再者,對于輪椅的乘坐者而言,為了在車輛行駛中容易支撐自己,有時會將扶手從輪椅的側(cè)方的收起位置切換至自己的胸部附近的使用位置。然而,在車輛的緊急制動時或碰撞時,輪椅的乘坐者可能會因慣性的作用碰到固定于使用位置的扶手而受到來自該扶手的沖擊。此外,也可以想到:扶手可能會因該沖擊而變形,使得乘坐者從輪椅掉落。
發(fā)明內(nèi)容
因此,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得到一種即使慣性作用于輪椅的乘坐者,也能緩和該乘坐者從扶手受到的沖擊的輪椅搭載車輛。
為了達成上述目的,本發(fā)明的第一方案的輪椅搭載車輛具備:扶手,設于支軸,被配置為能通過所述支軸旋轉(zhuǎn)來切換至使用位置和收起位置,所述使用位置是所述扶手配置于輪椅的乘坐者的胸部附近的位置,所述收起位置是所述扶手沿著車廂的側(cè)壁配置的位置;以及沖擊吸收機構,被配置為在從所述乘坐者向配置并固定于所述使用位置的所述扶手輸入了規(guī)定值以上的載荷時,使所述扶手轉(zhuǎn)動來吸收所述載荷的至少一部分。
根據(jù)第一方案,當因與例如車輛的碰撞等相伴的慣性的作用而從輪椅的乘坐者向被配置并固定于使用位置的扶手輸入了規(guī)定值以上的載荷時,通過沖擊吸收機構使扶手轉(zhuǎn)動來吸收該載荷(沖擊能量)的至少一部分。因此,即使慣性作用于輪椅的乘坐者,也能緩和該乘坐者從扶手受到的沖擊。需要說明的是,本發(fā)明中的“胸部附近”是指從輪椅的乘坐者的角度觀察時自己的胸部的前方側(cè)。
此外,本發(fā)明中的“輪椅搭載車輛”是指能與有無運費的支付無關地搭載輪椅的乘坐者并進行行駛的所有車輛,可例舉出自動駕駛巴士等來作為一個例子的所謂出行即服務(Mass:Mobility as a Service)車也包含于本發(fā)明的“輪椅搭載車輛”中。
此外,對于第二方案的輪椅搭載車輛而言,在第一方案的輪椅搭載車輛中,所述沖擊吸收機構設于所述支軸。
根據(jù)第二方案,沖擊吸收機構設于扶手的支軸。因此,能實現(xiàn)沖擊吸收機構的小型化,車廂中無需用于沖擊吸收機構的大的搭載空間即可。
此外,對于第三方案的輪椅搭載車輛而言,在第一方案或第二方案的輪椅搭載車輛中,所述扶手被配置為在被輸入了所述規(guī)定值以上的載荷時向所述乘坐者的膝部附近轉(zhuǎn)動。
根據(jù)第三方案,扶手向乘坐者的膝部附近轉(zhuǎn)動,由此,輸入至該扶手的載荷(沖擊能量)的至少一部分被吸收。此外,通過向乘坐者的膝部附近進行了轉(zhuǎn)動的扶手來防止乘坐者從輪椅掉落。需要說明的是,本發(fā)明中的“膝部附近”是指從輪椅的乘坐者的角度觀察時從自己的大腿部到膝部的上方側(cè)的區(qū)域。
此外,對于第四方案的輪椅搭載車輛而言,在第三方案的輪椅搭載車輛中,所述扶手包括相對于行進方向為朝前姿勢的輪椅的乘坐者用的扶手和相對于行進方向為朝后姿勢的輪椅的乘坐者用的扶手中的至少一方,設有所述朝前姿勢的輪椅的乘坐者用的扶手的所述支軸相對于豎直方向朝向車寬方向外側(cè)且朝向車輛前方側(cè)傾斜,設有所述朝后姿勢的輪椅的乘坐者用的扶手的所述支軸相對于豎直方向朝向車寬方向外側(cè)且朝向車輛后方側(cè)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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