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入耳式耳機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522489.4 | 申請日: | 2020-06-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613115A | 公開(公告)日: | 2021-11-05 |
| 發明(設計)人: | 楊潤;王川;吳海全;陳偉立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冠旭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R1/10 | 分類號: | H04R1/10 |
| 代理公司: | 深圳中一聯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414 | 代理人: | 陳延僑 |
| 地址: | 518116 廣東省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入耳 耳機 | ||
1.一種入耳式耳機,包括耳機主體及連接于所述耳機主體且用于佩戴于耳甲腔的耳塞,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依次連接的第一抵撐結構、抵觸結構和第二抵撐結構,所述第一抵撐結構背離所述抵觸結構的一端以及所述第二抵撐結構背離所述抵觸結構的一端均與所述耳機主體連接,且均設于所述耳塞的周側,所述第一抵撐結構與所述抵觸結構連接的一端相對其另一端朝背離所述耳塞的一側且朝背離所述耳機主體的一側延伸設置,所述第二抵撐結構與所述抵觸結構連接的一端相對其另一端朝背離所述耳塞的一側且朝背離所述耳機主體的一側延伸設置,所述抵觸結構呈弧狀設置,且用于在所述耳塞佩戴于所述耳甲腔時彈性抵觸所述耳甲腔和/或耳甲艇。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入耳式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抵撐結構設于所述耳塞背離耳道的一側,所述第二抵撐結構設于所述耳塞背離耳垂的一側,所述抵觸結構用于在所述耳塞佩戴于所述耳甲腔時抵觸所述耳甲腔和所述耳甲艇。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入耳式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入耳式耳機還包括連接于所述抵觸結構面向所述耳機主體的一側的第三抵撐結構,所述第三抵撐結構連接于所述第一抵撐結構和所述第二抵撐結構之間,且沿所述第一抵撐結構的延伸方向延伸至所述耳機主體處。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入耳式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抵撐結構相對所述第一抵撐結構、所述第二抵撐結構和所述抵觸結構凹陷設置。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入耳式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抵撐結構于其面向所述耳塞的一側的側面上開設有至少一個貫通設置的抵撐孔。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入耳式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抵撐結構為由硅膠制成的第一抵撐結構,所述第二抵撐結構為由硅膠制成的第二抵撐結構,所述第三抵撐結構為由硅膠制成的第三抵撐結構,所述抵觸結構為由硅膠制成的抵觸結構。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入耳式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耳塞相對所述抵觸結構凸出設置。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入耳式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入耳式耳機還包括與所述第一抵撐結構、所述第二抵撐結構和所述抵觸結構一體成型的包膠外殼,所述包膠外殼用于包覆于所述耳機主體外周側。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入耳式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耳塞包括用于播放音頻的揚聲器以及與所述耳機主體可拆卸連接的耳塞殼體,所述耳塞殼體具有用于容納所述揚聲器的容納前腔;
所述耳機主體包括用于為所述揚聲器供電的蓄電池以及與所述耳塞殼體可拆卸連接的主體殼體,所述主體殼體具有用于容納所述蓄電池的容納后腔。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入耳式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耳塞殼體包括與所述主體殼體可拆卸連接的耳塞后殼以及與所述耳塞后殼可拆卸連接的耳塞前殼,所述耳塞后殼和所述耳塞前殼共同圍合形成所述容納前腔;
所述主體殼體包括與所述耳塞后殼可拆卸連接的主體前殼以及與所述主體前殼可拆卸連接的主體后殼,所述主體前殼和所述主體后殼共同圍合形成所述容納后腔;
所述耳塞后殼于其面向所述主體殼體的側面上開設有與所述容納前腔連通設置的耳塞連通孔,所述主體前殼于其面向所述耳塞后殼的側面上開設有與所述容納后腔連通設置的主體連通孔,所述主體連通孔與所述耳塞連通孔相通設置。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深圳市冠旭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未經深圳市冠旭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010522489.4/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成像用光學鏡頭組、取像裝置及電子裝置
- 下一篇:耳機充電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