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軍事化物聯網的智能輔助執法管理輔助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482720.1 | 申請日: | 2020-06-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213969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12 |
| 發明(設計)人: | 肖安南;張蔚翔;杜思才;熊良民;焦玉平;丁鈞;張城瑋;崔澤寧;鄭嘉峰 | 申請(專利權)人: | 肖安南 |
| 主分類號: | G05B19/042 | 分類號: | G05B19/042;H04L29/08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46100 ***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于 軍事化 聯網 智能 輔助 執法 管理 系統 | ||
本發明公開了基于軍事化物聯網的智能輔助執法管理輔助系統,屬于軍事物聯網技術領域,可以實現針對綜合行政執法一線需求,并結合智能終端、大數據、視音頻通訊等先進技術,全面覆蓋執法協調指揮、執法案件管理、執法隊伍監督、執法事件處置、執法存證管理、執法監查考核、執法專項應用、數據分析研判、公眾參與監督九大體系,系統通過構建決策層、指揮層、管理層、執行層“四層服務”結構作為框架,推進智能化執法的發展,大幅提高執法效率和發揮執法體系的主觀能動性,并配合線下的執法終端輔助工作人員進行執法,實現高效的信息互通,同時創新性設置自毀組件保護執法終端的數據安全,避免出現盜用問題。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軍事物聯網技術領域,更具體地說,涉及基于軍事化物聯網的智能輔助執法管理輔助系統。
背景技術
“物聯網概念”是在互聯網概念的基礎上將其用戶端延伸和擴展到任何物品與物品之間,進行信息交換和通信的一種網絡概念。通過信息傳感設備按約定的協議把任何物品與互聯網相連接進行信息交換和通信,以實現智能化識別、定位、跟蹤、監控和管理的一種網絡概念物聯網被廣泛認為是軍事領域“一座未探明儲量的金礦”。
第一,物聯網的核心和基礎仍然是互聯網,是在互聯網基礎上的延伸和擴展的網絡;第二,其期戶端延伸和擴展到了任何物體與物體之間,進行信息交換和通信。因此,物聯網的定義是:通過射頻識別(RFID)、紅外感應器、全球定位系統、激光掃描器等信息傳感設備,按約定的協議,把任何物體與互聯網相連接,進行信息交換和通信,以實現對物體的智能化識別、定位、跟蹤、監控和管理的一種網絡。所謂軍事物聯網,是指物聯網技術在軍事上的應用。如武器裝備管理,及時通訊,戰爭系統互聯等當今社會各行業的現代化管理需要運用先進的科學技術手段,將電子技術與計算機控制集成在一個完整的體系中,在部隊里,安全是首要保障的問題。利用現有的監控保安設備,可有效地加強對人員的管理,直觀及時地反映重要地點的現場情況,增強安全保障措施,是部隊現代化管理的有力工具。
但是在執法服務時,目前還停留在傳統的人力階段,不僅執法效率低下,且已無法滿足時代的發展,隨著各地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綜合行政執法單位的職能范圍不斷擴大,傳統的綜合執法模式已不適用當前的執法現狀,綜合行政執法正向數字化、智慧化、精細化方向發展,智慧執法是綜合行政執法逐步完善、規范、成熟的必然發展趨勢。
發明內容
1.要解決的技術問題
針對現有技術中存在的問題,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基于軍事化物聯網的智能輔助執法管理輔助系統,它可以實現針對綜合行政執法一線需求,并結合智能終端、大數據、視音頻通訊等先進技術,全面覆蓋執法協調指揮、執法案件管理、執法隊伍監督、執法事件處置、執法存證管理、執法監查考核、執法專項應用、數據分析研判、公眾參與監督九大體系,系統通過構建決策層、指揮層、管理層、執行層“四層服務”結構作為框架,推進智能化執法的發展,大幅提高執法效率和發揮執法體系的主觀能動性,并配合線下的執法終端輔助工作人員進行執法,實現高效的信息互通,同時創新性設置自毀組件保護執法終端的數據安全,避免出現盜用問題。
2.技術方案
為解決上述問題,本發明采用如下的技術方案。
基于軍事化物聯網的智能輔助執法管理輔助系統,包括決策層、指揮層、管理層和執行層,所述決策層包括可視化數據分析研判中心,所述可視化數據分析研判中心包括執法宏觀態勢可視化單元、實時監控預警可視化單元和分析研判可視化單元,所述指揮層包括執法協調指揮調度中心,所述執法協調指揮調度中心包括全局資源可視化調度單元、多終端視頻調度單元、靈活語音調度單元和快速位置調度單元,所述管理層包括執法隊伍監督模塊、執法監查考核模塊、執法存證管理模塊和數據資源庫管理模塊,所述執行層包括執法案件管理模塊、執法事件處置模塊、執法專項應用模塊和公眾參與監督模塊。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肖安南,未經肖安南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010482720.1/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