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修改電動車輛內的電池的放電C倍率的方法和系統(tǒng)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2010477411.5 | 申請日: | 2020-05-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613843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02 |
| 發(fā)明(設計)人: | 不公告發(fā)明人 | 申請(專利權)人: | 重慶金康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M10/42 | 分類號: | H01M10/42;G01R31/382;B60L58/1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萬慧達律師事務所 11111 | 代理人: | 謝敏楠 |
| 地址: | 404100 *** | 國省代碼: | 重慶;50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修改 電動 車輛 電池 放電 倍率 方法 系統(tǒng) | ||
1.一種修改電動車輛內的電池的放電C倍率的方法,包括:
將多個電池電芯中的每個電池電芯充電至閾值荷電狀態(tài);
在對所述每個電池電芯充電之后,將所述每個電池電芯在溫度受控環(huán)境中放置預定時間段,其中所述溫度受控環(huán)境維持在第一溫度;
在所述每個電池電芯以對應的放電C倍率放電期間,測量所述每個電池電芯的電池電芯溫度和電池電芯放電容量;
比較所述每個電池電芯的所測量的電池電芯溫度和所測量的電池電芯放電容量,以確定在所述第一溫度下的閾值放電C倍率;以及
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閾值放電C倍率修改所述電動車輛內的電池的放電C倍率。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每個電池電芯的每個放電C倍率不同。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還包括:
將所述溫度受控環(huán)境中的溫度修改為第二溫度,其中所述第二溫度低于所述第一溫度;以及
對于所述多個電池電芯中的每個電池電芯;以及
在電池電芯以對應的放電C倍率和所述第二溫度放電期間,測量電池電芯溫度和電池電芯放電容量,其中每個電池電芯的每個放電C倍率不同。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多個電池電芯全部是相同類型的電池電芯。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閾值荷電狀態(tài)為95%。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溫度為0攝氏度或更冷。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溫度為-10攝氏度或更冷。
8.一種非暫時性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上存儲有用于使至少一個計算機修改電動車輛內的電池的放電C倍率的指令,所述指令包括:
將多個電池電芯中的每個電池電芯充電至閾值荷電狀態(tài);
在對所述每個電池電芯充電之后,將所述每個電池電芯在溫度受控環(huán)境中放置預定時間段,其中所述溫度受控環(huán)境維持在第一溫度;
在所述每個電池電芯以對應的放電C倍率放電期間,測量電池電芯溫度和電池電芯放電容量;
比較所述每個電池電芯的所測量的電池電芯溫度和所測量的電池電芯放電容量,以確定在所述第一溫度下的閾值放電C倍率;以及
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閾值放電C倍率修改所述電動車輛內的電池的放電C倍率。
9.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非暫時性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中所述每個電池電芯的每個放電C倍率不同。
10.根據(jù)權利要求9所述的非暫時性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所述指令還包括:
將所述溫度受控環(huán)境中的溫度修改為第二溫度,其中所述第二溫度低于所述第一溫度;以及
對于所述多個電池電芯中的每個電池電芯;以及
在電池電芯以對應的放電C倍率和所述第二溫度放電期間,測量電池電芯溫度和電池電芯放電容量,其中每個電池電芯的每個放電C倍率不同。
11.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非暫時性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中,所述多個電池電芯全部是相同類型的電池電芯。
12.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非暫時性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中,所述閾值荷電狀態(tài)為95%。
13.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非暫時性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中,所述第一溫度為0攝氏度或更冷。
14.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非暫時性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中,所述第一溫度為-10攝氏度或更冷。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重慶金康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未經(jīng)重慶金康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yè)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lián)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010477411.5/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