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復合摻合料在水泥穩定碎石混合料中的應用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470725.2 | 申請日: | 2020-05-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704406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9-25 |
| 發明(設計)人: | 曾賢瓊;司景忠;雷欽平;文永林;李菁若;蔣立新;燕鴻鵬;陳兆東;李祖偉;何勝;李文旭;程銀;鐘成;劉瑞全;徐周聰;吳崇祿;蔣大春;江勇 | 申請(專利權)人: | 重慶三峰環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水務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招商局重慶交通科研設計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4B28/04 | 分類號: | C04B28/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恒源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75 | 代理人: | 趙榮之 |
| 地址: | 400080 重慶*** | 國省代碼: | 重慶;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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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生活 垃圾 焚燒 復合 摻合 水泥 穩定 碎石 混合 中的 應用 | ||
1.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復合摻合料在水泥穩定碎石混合料中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應用中將生活垃圾焚燒飛灰作為穩定材料使用制備水泥/焚燒飛灰穩定碎石混合料,以減少水泥穩定碎石混合料中無機結合料水泥的劑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泥/焚燒飛灰穩定碎石混合料的制備方法為:首先將含水量不超過5%的生活垃圾焚燒飛灰與活性混合材料、激發劑進行干粉混合形成復合摻合料,然后將復合摻合料與礦料混合,混合均勻后加水拌和均勻,并悶料6~24h,最后依次添加水泥和水拌制均勻后形成水泥/焚燒飛灰穩定碎石混合料。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泥/焚燒飛灰穩定碎石混合料中水泥質量占所述生活垃圾焚燒飛灰中固體成分和礦料中固體成分總質量的2~4%;所述水泥穩定碎石混合料中水泥質量占礦料中固體成分質量的3~6%。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復合摻合料中生活垃圾焚燒飛灰中的固體成分、活性混合材料和激發劑的質量比為40~70:30~60:1~3。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性混合材料為礦渣微粉、粉煤灰、硅灰、偏高嶺土或火山灰質材料中的任意一種或幾種。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激發劑為硅酸鈉、明礬、石膏或硫酸鋁中的任意一種或幾種。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復合摻合料、礦料的質量比為2:8~1:9;所述水泥/焚燒飛灰穩定碎石混合料相比于水泥穩定碎石混合料能夠減少8~25%的粒徑不大于5mm的礦料用量。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礦料采用C-B-3型級配、C-B-2型級配、C-B-1型級配、C-C-2型級配或CF-A-L型級配。
9.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泥為42.5級普通硅酸鹽水泥,所述生活垃圾焚燒飛灰的強度活性指數為54.7%。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生活垃圾焚燒飛灰的固體成分中二噁英含量≤10ng TEQ/kg,CaO、SiO2、Al2O3和Fe2O3的總含量為45%~70%,Cl含量不超過15%;所述生活垃圾焚燒飛灰的固體成分中重金屬的總含量不超過1%,所述重金屬中Zn、Pb、Cr、Cd、Cu和Mn的總含量不超過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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