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個人信息采集處理方法及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470277.6 | 申請日: | 2020-05-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611959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9-01 |
| 發明(設計)人: | 劉曉娟;梁旭亮;王守峰;尹德帥 | 申請(專利權)人: | 青島海爾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K9/00 | 分類號: | G06K9/00;G06K9/62;G06N3/04;G06N3/08;G05B15/02;G05B19/4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張秀英 |
| 地址: | 266101 山東省***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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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個人信息 采集 處理 方法 裝置 | ||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個人信息采集處理方法及裝置,其中,該方法包括:根據接收到的注冊請求消息觸發啟動攝像頭,并通過所述攝像頭采集目標對象的人臉圖像;根據所述人臉圖像判斷所述目標對象是否為未成年;在判斷結果為是的情況下,確定預先建立綁定關系的目標賬號是否同意采集未成年的個人信息;在所述目標賬號同意采集所述未成年的個人信息的情況下,采集所述目標對象的個人信息,否則不能采集未成年的個人信息,可以解決相關技術中采集個人信息時,存在未成年人謊報年齡或使用成年人身份證件照片,導致未成年隱私信息采集不規范的問題,實現了在監護人監護下采集未成年的個人信息,使得未成年的隱私信息采集規范化。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物聯網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個人信息采集處理方法及裝置。
背景技術
隨著高新技術的發展,人們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的提高,伴隨物聯網和人工智能應運而生的智能化應用日益與人們的生活變得密不可分,與此同時用戶個人信息保護的問題也引起了國內外的高度重視。作為物聯網的廣泛應用之一的智能家居,不僅面臨收集使用用戶一般個人信息的合規性要求,如姓名、生日、手機號碼、電子郵箱地址、身份證號碼、指紋等,同時面臨收集用戶使用智能家電設備而產生的個人信息,如家庭定位、生活習慣、健康數據、行蹤軌跡等較敏感個人信息保護的考驗。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因其認知行為和意志行為尚有欠缺,其個人信息的收集及使用要求已經在國內外法律法規、政策或標準中被明文規定,即收集不滿14周歲未成年人的個人信息前,應征得其監護人的明示同意。
現有的智能家電系統收集未成年人個人信息時,用戶自行填寫或上傳身份信息,存在未成年人謊報年齡或使用成年人身份證件照片等諸多可信度問題,缺少監護人實質性介入并授權同意的設計,導致不能保證真正使用的用戶是成年人。
針對相關技術中采集個人信息時,存在未成年人謊報年齡或使用成年人身份證件照片,導致未成年隱私信息采集不規范的問題,尚未提出解決方案。
發明內容
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個人信息采集處理方法及裝置,以至少解決相關技術中采集個人信息時,存在未成年人謊報年齡或使用成年人身份證件照片,導致未成年隱私信息采集不規范的問題。
根據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個人信息采集處理方法,包括:
根據接收到的注冊請求消息觸發啟動攝像頭,并通過所述攝像頭采集目標對象的人臉圖像;
根據所述人臉圖像判斷所述目標對象是否為未成年;
在判斷結果為是的情況下,確定預先建立綁定關系的目標賬號是否同意采集未成年的個人信息;
在所述目標賬號同意采集所述未成年的個人信息的情況下,采集所述目標對象的個人信息。
可選地,確定預先建立綁定關系的目標賬號是否同意采集未成年的個人信息包括:
獲取預先設置的未成年標識符,其中,所述未成年標識符用于指示所述目標賬號是否同意采集所述未成年的個人信息;
在所述未成年標識符為1且未過期的情況下,確定所述目標賬號同意采集所述未成年的個人信息;
在所述未成年標識符為0,或者,所述未成年標識符為1且已過期的情況下,確定所述目標賬號拒絕采集所述未成年的個人信息。
可選地,在所述未成年標識符為0,或者,所述未成年標識符為1且已過期的情況下,確定所述目標賬號拒絕采集所述未成年的個人信息之后,所述方法還包括:
向所述目標賬號發送通知消息,其中,所述通知消息用于提示所述目標賬號是否同意采集所述未成年的個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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