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業務推薦方法及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468686.2 | 申請日: | 2020-05-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652639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4-26 |
| 發明(設計)人: | 江炳坤 | 申請(專利權)人: | 支付寶(杭州)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30/02 | 分類號: | G06Q30/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眾達德權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570 | 代理人: | 鄧靜 |
| 地址: | 310000 浙江省杭州市***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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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業務 推薦 方法 系統 | ||
1.一種業務推薦方法,所述方法應用于出行管理系統,其中,業務推薦系統包括:所述出行管理系統和商家管理系統;所述出行管理系統接入一個或者多個商圈各自對應的聯盟鏈;每個商圈中的每個商家的所述商家管理系統都接入所述聯盟鏈;所述方法包括:
獲取用戶出行信息;所述用戶出行信息包括用戶標識、出行終點位置,出行時間段;
利用預先劃分的地理圍欄處理所述出行終點位置,確定出所述出行終點位置所屬的目標商圈;
將所述用戶出行信息中的所述用戶標識、所述用戶終點位置以及到達時間上傳至所述目標商圈的聯盟鏈,以使所述目標商圈中有意向的店鋪對應的商家管理系統從所述目標商圈的聯盟鏈中獲取所述用戶出行信息進行業務推薦;其中,所述目標商圈內每個商家的商家管理系統接入所述聯盟鏈。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獲取用戶出行信息,具體包括:
接收由交通管理系統傳輸的所述用戶出行信息,所述交通管理系統為用戶所選出行工具對應的管理系統;或者
根據用戶出行操作獲取所述用戶出行信息。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所述根據用戶出行操作獲取所述用戶出行信息,具體包括:
根據所述用戶到達終點時的支付操作或識別進場車牌操作獲取所述用戶出行信息。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將所述用戶出行信息上傳至所述目標商圈的聯盟鏈,以使所述目標商圈中的商家管理系統從所述目標商圈的聯盟鏈中獲取所述用戶出行信息進行業務推薦之后,所述方法還包括:
從所述目標商圈的聯盟鏈中獲取返傭信息,所述返傭信息由用戶選擇消費的商家管理系統根據用戶消費信息確定,并上傳至所述目標商圈的聯盟鏈;
根據所述返傭信息進行返傭結算。
5.一種出行管理系統,其中,業務推薦系統包括:所述出行管理系統和商家管理系統;所述出行管理系統接入一個或者多個商圈各自對應的聯盟鏈;每個商圈中的每個商家的所述商家管理系統都接入所述聯盟鏈;包括:
獲取模塊,用于獲取用戶出行信息;所述用戶出行信息包括用戶標識、出行起點位置、出行終點位置,出行時間段;
確定模塊,用于利用預先劃分的地理圍欄處理所述出行終點位置,確定出所述出行終點位置所屬的目標商圈;
上傳模塊,用于將所述用戶出行信息中的所述用戶標識、所述用戶終點位置以及到達時間上傳至所述目標商圈的聯盟鏈,以使所述目標商圈中有意向的店鋪對應的商家管理系統從所述目標商圈的聯盟鏈中獲取所述用戶出行信息進行業務推薦;所述目標商圈內每個商家的商家管理系統接入所述聯盟鏈。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出行管理系統,所述獲取模塊,具體用于:
接收由交通管理系統傳輸的所述用戶出行信息,所述交通管理系統為用戶所選出行工具對應的管理系統;或者根據用戶出行操作獲取所述用戶出行信息。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出行管理系統,所述獲取模塊,具體用于:
根據所述用戶到達終點時的支付操作或識別進場車牌操作獲取所述用戶出行信息。
8.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出行管理系統,所述系統還包括:
下載模塊,用于從所述目標商圈的聯盟鏈中獲取返傭信息,所述返傭信息由用戶選擇消費的商家管理系統根據用戶消費信息確定,并上傳至所述目標商圈的聯盟鏈;
結算模塊,用于根據所述返傭信息進行返傭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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