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集塵裝置及電動吸塵器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461294.3 | 申請日: | 2020-05-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006606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3-18 |
| 發明(設計)人: | 加藤真大;大下悟;佐藤毅;市野雄之 | 申請(專利權)人: | 東芝生活電器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A47L9/16 | 分類號: | A47L9/16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徐殿軍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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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集塵 裝置 電動 吸塵器 | ||
提供一種能夠抑制丟棄塵埃時的飛散的集塵裝置及具備它的電動吸塵器。集塵裝置具備第一分離部、第二分離部和容器(1)。第一分離部從含塵空氣中將塵埃分離。第二分離部將沒有被第一分離部分離出的塵埃分離。容器(1)將第一分離部及第二分離部分離出的塵埃集聚。容器(1)具有第一集聚部(13)、第二集聚部(14)和突出部(15)。第一集聚部(13)將第一分離部分離出的塵埃集聚。第二集聚部(14)將第二分離部分離出的塵埃集聚。突出部(15)從第一集聚部(13)側朝向第二集聚部(14)側逐漸向內側縮小而突出。
本申請基于日本專利申請第2019-101209號(申請日:05/30/2019)主張優先權,這里引用其全部內容。
技術領域
本發明的實施方式涉及具有將由第一分離部及第二分離部分離出的塵埃集聚的容器的集塵裝置及具備它的電動吸塵器。
背景技術
以往,作為電動吸塵器等使用的集塵裝置,存在具備將粗塵和細塵分別分離的分離部的裝置。由分離部分離出的粗塵和細塵集聚到容器的內部的第一集聚部和第二集聚部。當將集聚的塵埃丟棄時,以使第二集聚部側成為下側的方式將容器倒置,從容器的端部的塵埃丟棄口將塵埃丟棄。此時,在是第二集聚部相對于第一集聚部形成為擴開狀的容器的情況下,集聚在第一集聚部的塵埃有可能就此從塵埃丟棄口飛散。
發明內容
本發明要解決的問題是提供一種能夠抑制丟棄塵埃時的飛散的集塵裝置及具備它的電動吸塵器。
實施方式的集塵裝置具備第一分離部、第二分離部和容器。第一分離部從含塵空氣中將塵埃分離。第二分離部將沒有被第一分離部分離出的塵埃分離。容器將第一分離部及第二分離部分離的塵埃集聚。容器具有第一集聚部、第二集聚部和突出部。第一集聚部將第一分離部分離出的塵埃集聚。第二集聚部將第二分離部分離出的塵埃集聚。突出部從第一集聚部側朝向第二集聚部側逐漸向內側縮小而突出。
根據上述結構的集塵裝置,當將塵埃丟棄時,由于集聚在第一集聚部的塵埃沿著突出部被引導至容器的內側,塵埃不易飛散。
附圖說明
圖1是表示第1實施方式的集塵裝置的容器的剖面圖。
圖2是表示從第1實施方式的容器將塵埃丟棄的狀態的剖面圖。
圖3是第1實施方式的集塵裝置的剖面圖。
圖4是將第1實施方式的集塵裝置的一部分放大表示的剖面圖。
圖5是具備第1實施方式的集塵裝置的電動吸塵器的剖面圖。
圖6是第1實施方式的電動吸塵器的正視圖。
圖7是第1實施方式的電動吸塵器的俯視圖。
圖8是第1實施方式的電動吸塵器的斜視圖。
圖9是表示第2實施方式的集塵裝置的容器的剖面圖。
具體實施方式
(第1實施方式)
以下,參照附圖對第1實施方式進行說明。
在圖3中,DC表示集塵裝置。集塵裝置DC從含塵空氣中將塵埃分離并集聚。集塵裝置DC形成為圓筒狀。集塵裝置DC具備積存塵埃的容器1。此外,集塵裝置DC具備在容器1安裝的安裝部2。在集塵裝置DC形成將塵埃分離的第一分離部3及第二分離部4。第一分離部3及第二分離部4可以為任意的塵埃分離方式。在本實施方式中,第一分離部3及第二分離部4分別是將塵埃離心分離的離心分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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