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機組人員起居艙的飛機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436815.X | 申請日: | 2020-05-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976994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1-24 |
| 發明(設計)人: | 亞歷山大·加林;約翰·費內利;托馬斯·安;西達爾托·康斯坦丁·班納吉 | 申請(專利權)人: | 龐巴迪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4D11/04 | 分類號: | B64D11/04;B64D11/00;B64D11/06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梁曉廣;李金剛 |
| 地址: | 加拿大,***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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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機組 人員 起居 飛機 | ||
1.一種飛機,包括機身,所述機身包括機艙,所述機艙由機艙地板界定并具有乘客段和與所述乘客段分開的機組人員起居艙,所述機組人員起居艙包括由所述機艙地板限定的地板平面之上的上部和所述地板平面之下的下部,所述機組人員起居艙包括能夠在坐姿構造和躺姿構造之間調整的座椅,所述座椅在所述坐姿構造中是直立的,使得所述座椅中的機組人員處于所述機組人員起居艙的上部和下部兩者中。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飛機,其中,所述座椅中的機組人員在所述躺姿構造中僅處于所述下部中。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飛機,其中,處于所述躺姿構造中的機組人員躺在處于機組人員起居艙的所述下部的所述座椅中。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飛機,其中,所述座椅在所述躺姿構造中是水平的。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飛機,其中,所述座椅包括腳踏板、座板和座椅靠背,所述腳踏板和所述座椅靠背在所述坐姿構造中是直立的,所述腳踏板和所述座椅靠背在所述躺姿構造中是水平的。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飛機,其中,所述座板和所述腳踏板在所述坐姿構造和所述躺姿構造中被布置在所述下部中。
7.根據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飛機,其中,所述座椅靠背在所述躺姿構造中被布置在所述下部中。
8.根據權利要求5至7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飛機,其中,所述座椅靠背在所述坐姿構造中被布置在所述下部和所述上部兩者中。
9.根據權利要求5至8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飛機,其中,所述下部包括躺姿腔,所述躺姿腔由所述機艙地板在上端處界定并且通過機組人員起居艙地板在下端處界定,所述腳踏板在所述躺姿構造中被定位在所述躺姿腔內。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9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飛機,其中,所述下部包括躺姿腔,所述躺姿腔由所述機艙地板在上端處界定并且通過機組人員起居艙地板在下端處界定,所述座椅中的機組人員的至少一部分在所述躺姿構造中處于所述躺姿腔內。
11.根據權利要求1至10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飛機,其中,所述機身具有內壁和門,所述內壁從所述機艙地板直立地延伸并界定所述機組人員起居艙,所述門繞所述內壁中的開口鉸接地安裝,以提供到所述機組人員起居艙的通道。
12.根據權利要求1至11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飛機,其中,所述機組人員起居艙被布置在所述機身的前入口之后并且在所述乘客段之前。
13.根據權利要求1至12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飛機,其中,所述機組人員起居艙被布置在所述飛機的駕駛艙之后并且在所述乘客段之前。
14.根據權利要求1至13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飛機,其中,所述座椅包括橫向于所述飛機的縱軸的座椅軸。
15.根據權利要求1至13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飛機,其中,所述座椅是第一座椅,并且所述機組人員起居艙包括第二座椅,所述第一座椅和所述第二座椅沿著所述飛機的縱軸間隔開,所述第一座椅和所述第二座椅包括橫向于所述縱軸的座椅軸。
16.一種使飛機的機組人員在所述飛機的機組人員起居艙中轉變到躺姿構造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在所述機組人員起居艙中的座椅中就座,使得所述機組人員的一部分高于所述飛機的機艙的地板水平面,并且所述機組人員的另一部分低于所述地板水平面;以及傾斜所述座椅,使得所述機組人員在所述躺姿構造中低于所述地板水平面。
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傾斜所述座椅包括將所述座椅傾斜成使得所述機組人員的腿部在所述躺姿構造中低于所述機艙的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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