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區塊鏈的商品防偽方法和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435662.7 | 申請日: | 2020-05-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652629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9-11 |
| 發明(設計)人: | 王曉亮;陳林燏 | 申請(專利權)人: | 杭州溪塔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30/00 | 分類號: | G06Q30/00;G06F16/955;G06F16/27;G07D7/0047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德崇智捷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467 | 代理人: | 王欣 |
| 地址: | 310012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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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于 區塊 商品 防偽 方法 裝置 | ||
1.一種基于區塊鏈的商品防偽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組件構建智能合約并部署至區塊鏈;
選擇商品并初始化所述智能合約,以使所述商品與所述智能合約建立關聯;
選擇具有唯一編碼的載體,并提交所述載體唯一編碼至所述智能合約進行登記,所述唯一編碼能夠作為所述載體的防偽標識;
將所述商品和所述載體綁定,以使用戶通過第二組件調用所述智能合約激活所述載體唯一編碼;
發送激活狀態至第二組件,更新智能合約并存儲至區塊鏈。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合約的事務處理方法包括初始化,還包括對所述載體唯一編碼的登記、激活中的至少一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合約初始化事務處理方法包括通過商品唯一標識對所述智能合約進行初始化。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合約的登記事務處理方法包括:將所述載體唯一編碼與所述商品唯一標識進行關聯,并存儲于所述區塊鏈。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合約的激活事務處理方法包括:
接收第二組件提交的所述載體唯一編碼和所述商品唯一標識;
當在所述區塊鏈中存在與接收到的所述載體唯一編碼和所述商品唯一標識相匹配的區塊且所述載體唯一編碼為未激活狀態,則激活所述載體唯一編碼并將已激活狀態存儲于所述區塊鏈;否則,所述載體唯一編碼仍保持當前激活狀態。
6.一種基于區塊鏈的商品防偽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區塊鏈管理模塊,用于管理區塊鏈上存儲的商品和載體信息以及所述載體唯一編碼的激活狀態;
智能合約管理模塊,用于創建并部署智能合約至所述區塊鏈;
商品管理模塊,用于根據所選擇的商品初始化所述智能合約;
接收模塊,用于接收第二組件發送的所述載體唯一編碼;
發送模塊,用于將所述載體唯一編碼激活狀態發送至第二組件。
7.一種基于區塊鏈的商品防偽方法,其特征在于,用戶獲得所述商品及與所述商品綁定出售的載體,進入包含第二組件的防偽查驗入口,包括:
第二組件獲得所述商品唯一標識和所述載體唯一編碼;
調用第一組件的智能合約進行激活事務處理;
接收所述第一組件返回的激活事務處理結果。
8.一種基于區塊鏈的商品防偽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發送模塊,用于將所述商品唯一標識和所述載體唯一編碼發送至第一組件的智能合約進行事務處理;
接收模塊,用于接收所述第一組件返回的激活事務處理結果。
9.一種基于區塊鏈的商品防偽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組件和第二組件,其中,
所述第一組件創建智能合約并部署至區塊鏈,根據商品初始化智能合約,登記所述載體唯一編碼并將所述載體和所述商品綁定出售至用戶;所述第二組件置于所述真偽查驗入口,提交所述商品唯一標識和所述載體唯一編碼;
所述第一組件接收多個第二組件發送的所述商品唯一標識和所述載體唯一編碼;
所述第一組件發送激活事務處理結果至所述第二組件。
10.一種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處理器;以及
被安排成存儲計算機可執行指令的存儲器,所述可執行指令在被執行時使所述處理器執行權利要求1至5任一項所述的方法。
11.一種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處理器;以及
被安排成存儲計算機可執行指令的存儲器,所述可執行指令在被執行時使所述處理器執行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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