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加氣站用車用鋼瓶檢測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426698.9 | 申請日: | 2020-05-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598017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8-28 |
| 發明(設計)人: | 張勇;王江波;王嗣雄 | 申請(專利權)人: | 沈陽俺呢居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K9/00 | 分類號: | G06K9/00;G06Q50/26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110000 遼寧*** | 國省代碼: | 遼寧;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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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加氣站用車用 鋼瓶 檢測 系統 | ||
一種加氣站用車用鋼瓶檢測系統,屬于汽車檢測技術領域,包括識別讀取系統、攝像頭、車輛鋼瓶信息庫,所述識別讀取系統包括車牌識別模塊、信息調取模塊、記錄模塊、打印模塊,所述識別讀取系統通過攝像頭拍攝汽車圖像識別車牌號,所述識別出的車牌號通過信息調取模塊從車輛鋼瓶信息庫中調取鋼瓶信息并顯示,通過核對調取的鋼瓶信息判斷是否符合充氣條件,若符合充氣條件則予以充氣,若不符合充氣條件則通過記錄模塊進行記錄并上傳至信息庫,通過打印模塊將信息打印。本發明通過在加氣站設置識別車牌號的攝像頭,與車用鋼瓶監管部門登記系統結合,可判斷充氣車輛鋼瓶是否符合要求,進而做出是否給予充氣的處理。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于汽車檢測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加氣站用車用鋼瓶檢測系統。
背景技術
加氣汽車的充氣鋼瓶在安裝前都是由專門的管理部門統一發放,并在系統中登記使用信息備案的,但目前加氣站在給汽車加氣時,大多不對汽車鋼瓶進行檢測而直接充氣,這樣如果鋼瓶達到的使用年限或屬于不合格鋼瓶而進行充氣的話會存在危險隱患。按要求一般應在充氣前應對汽車鋼瓶進行人工檢測,但人工檢測無法進行監管,無法保證每個加氣車輛都進行檢查。
發明內容
為了克服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提出一種加氣站用車用鋼瓶檢測系統,通過在加氣站設置識別車牌號的攝像頭,與車用鋼瓶監管部門登記系統結合,可判斷充氣車輛鋼瓶是否符合要求,進而做出是否給予充氣的處理。
本發明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加氣站用車用鋼瓶檢測系統,包括識別讀取系統、攝像頭、車輛鋼瓶信息庫,所述設別讀取系統包括車牌識別模塊、信息調取模塊、記錄模塊、打印模塊,所述識別讀取系統與攝像頭相連,通過攝像頭拍攝汽車圖像識別車牌號,所述識別讀取系統與車輛鋼瓶信息庫相連,所述識別出的車牌號通過信息調取模塊從車輛鋼瓶信息庫中調取鋼瓶信息并顯示,通過核對調取的鋼瓶信息判斷是否符合充氣條件,若符合充氣條件則予以充氣,若不符合充氣條件則通過記錄模塊進行記錄并上傳至信息庫,通過打印模塊將信息打印。
進一步地,所述車輛鋼瓶信息包括鋼瓶使用年限、是否備案。
進一步地,所述符合充氣條件為鋼瓶在使用年限內,并在車用管理部門系統中存在備案信息。
進一步地,所述不符合充氣條件為鋼瓶未在使用年限內,或未在車用鋼瓶管理部門系統中存在備案信息。
進一步地,所述識別出的車牌號通過信息調取模塊從車輛鋼瓶信息庫中調取鋼瓶信息,包括與車用鋼瓶管理部門系統聯網,讀取車用鋼瓶的備案信息,不符合充氣要求時,在系統中記錄并打印存檔。
本發明的優點與效果為:
本發明可自動設別車牌號,與車用鋼瓶監管部門登記系統結合,直接讀取待充氣鋼瓶的使用有效期及檢測該待充氣鋼瓶是否在監管部門備案,判斷汽車鋼瓶是否符合充氣要求,進而做出是否給予充氣的處理。該系統可替代人工檢查過程,形成記錄,便于上級部門進行檢查。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實施例對本發明做進一步解釋。
一種加氣站用車用鋼瓶檢測系統,包括識別讀取系統、攝像頭、車輛鋼瓶信息庫,所述識別讀取系統包括車牌識別模塊、信息調取模塊、記錄模塊、打印模塊,所述識別讀取系統與攝像頭相連,通過攝像頭拍攝汽車圖像識別車牌號,所述識別讀取系統與車輛鋼瓶信息庫相連,所述識別出的車牌號通過信息調取模塊從車輛鋼瓶信息庫中調取鋼瓶信息并顯示。車輛鋼瓶信息庫為車輛鋼瓶安裝前在上級管理部門備案的信息,車輛鋼瓶信息包括鋼瓶使用年限、是否備案。符合充氣條件為鋼瓶在使用年限內,并在車用管理部門系統中存在備案信息的符合充氣條件則予以充氣。若鋼瓶未在使用年限內,或未在車用鋼瓶管理部門系統中存在備案信息的視為不符合充氣條件,則通過記錄模塊進行記錄并上傳至信息庫,通過打印模塊將信息打印。所述識別出的車牌號通過信息調取模塊從車輛鋼瓶信息庫中調取鋼瓶信息,包括與車用鋼瓶管理部門系統聯網,讀取車用鋼瓶的備案信息,不符合充氣要求時,在系統中記錄并打印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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