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空調器室內機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421488.0 | 申請日: | 2020-05-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685904A | 公開(公告)日: | 2021-11-23 |
| 發明(設計)人: | 董旭;王飛;付裕;馬強;滕兆龍;勞春峰;王晶晶 | 申請(專利權)人: | 青島海爾空調器有限總公司;海爾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4F1/0011 | 分類號: | F24F1/0011;F24F1/0076;F24F1/0022;F24F1/0063;F24F1/0093 |
| 代理公司: | 北京智匯東方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91 | 代理人: | 劉長江 |
| 地址: | 266101 山東省***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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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空調器 室內 | ||
1.一種空調器室內機,包括:
殼體,具有用于與室外環境連通的換氣口以及位于所述換氣口內側的氣流交換通道;
氣流交換裝置,設置于所述氣流交換通道內,配置成促使室外環境空氣從所述換氣口流入所述氣流交換通道;和
空氣處理裝置,設置于所述氣流交換通道內,其包括由MOF材料制成的主體部,所述主體部配置成吸附流經其表面和/或內部的氣流中的特定物質成分。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調器室內機,其中
所述空氣處理裝置還包括:
電加熱部,設置于所述主體部上,配置成受控啟動以加熱所述主體部,使得所述主體部所吸附的所述特定物質成分從所述主體部脫附;
所述氣流交換裝置還配置成促使室內環境空氣流入所述氣流交換通道并從所述換氣口吹送出,以帶走從所述主體部脫附的所述特定物質成分。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空調器室內機,其中
所述氣流交換裝置為軸流風機。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調器室內機,其中
所述殼體還具有回風口、出風口以及位于所述回風口和所述出風口之間的空氣處理通道;
所述空調器室內機還包括:
氣流循環裝置,設置于所述空氣處理通道內,配置成促使室內環境空氣從所述回風口流入所述空氣處理通道形成處理氣流,所述處理氣流經處理后從所述出風口吹送出。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空調器室內機,其中
所述空調器室內機為立式柜機,且所述回風口位于所述殼體下方,所述出風口位于所述殼體上方;
所述換氣口與所述回風口相對設置,所述氣流交換通道設置于所述回風口與所述換氣口之間。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空調器室內機,其中
所述空氣處理裝置位于所述空氣處理通道與所述氣流交換通道的公共區段內。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空調器室內機,其中
所述氣流循環裝置配置成促使所述處理氣流流經所述空氣處理裝置;且
所述空氣處理裝置位于所述氣流循環裝置的上游。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空調器室內機,還包括:
換熱器,設置于所述空氣處理通道內,且位于所述氣流循環裝置的下游,配置成與流經其的所述處理氣流換熱。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調器室內機,其中
所述殼體包括:
機殼本體,具有連接口;和
換氣管,從所述連接口插接至所述機殼本體;所述換氣管具有位于所述機殼本體外的第一延伸部以及位于所述機殼本體內的第二延伸部;且
所述換氣口設置于所述第一延伸部的外端;
所述空氣處理裝置與所述第二延伸部的管口相對設置。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空調器室內機,其中
所述氣流交換裝置設置于所述換氣管內,并位于所述連接口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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