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非順序混合自動重傳請求方法、裝置、基站及存儲介質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414170.X | 申請日: | 2020-05-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600684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8-28 |
| 發明(設計)人: | 殷曉雪;生嘉 | 申請(專利權)人: | 捷開通訊(深圳)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1/18 | 分類號: | H04L1/18;H04L1/16;H04L5/00;H04W28/04 |
| 代理公司: | 深圳紫藤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570 | 代理人: | 楊艇要 |
| 地址: | 518052 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西麗街道中山園***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順序 混合 自動 請求 方法 裝置 基站 存儲 介質 | ||
1.一種非順序混合自動重傳請求方法,執行于用戶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發送用于指示所述用戶裝置對于重疊的多個下行鏈路傳輸單元的處理能力的用戶裝置下行鏈路能力信息;
接收第一混合自動重傳請求HARQ程序所關聯的下行鏈路傳輸操作中的第一傳輸單元;
接收第二混合自動重傳請求HARQ程序所關聯的下行鏈路傳輸操作中的第二傳輸單元;
判別所述第一傳輸單元和所述第二傳輸單元是否在時域和頻域中至少一個領域發生重疊;以及
當所述第一傳輸單元和所述第二傳輸單元在時域和頻域中至少一個領域發生重疊時,所述用戶裝置根據所述用戶裝置下行鏈路能力信息所指示的處理能力,處理所述第一傳輸單元和所述第二傳輸單元,及所述第一傳輸單元和所述第二傳輸單元的HARQ反饋。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非順序混合自動重傳請求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含:
判別所述第一傳輸單元的HARQ反饋和所述第二傳輸單元的HARQ反饋是否在時域和頻域中至少一個領域發生重疊。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非順序混合自動重傳請求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含:
當所述第一傳輸單元的HARQ反饋和所述第二傳輸單元的HARQ反饋在時域和頻域中至少一個領域發生重疊時,判別是否可以多任務傳送所述第一傳輸單元的HARQ反饋和所述第二傳輸單元的HARQ反饋;以及
當可以多任務傳送所述第一傳輸單元的HARQ反饋和所述第二傳輸單元的HARQ反饋時,則在一個上行鏈路資源中以多任務傳送所述第一傳輸單元的HARQ反饋和所述第二傳輸單元的HARQ反饋。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非順序混合自動重傳請求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含:
當所述第一傳輸單元的HARQ反饋和所述第二傳輸單元的HARQ反饋在時域和頻域中至少一個領域發生重疊,并且不能以多任務傳送所述第一傳輸單元的HARQ反饋和所述第二傳輸單元的HARQ反饋時,所述用戶裝置根據所述用戶裝置下行鏈路能力信息所指示的處理能力,并根據所述第一傳輸單元和所述第二傳輸單元的特性,丟棄所述第一傳輸單元和所述第二傳輸單元中被選擇放棄回報的一個傳輸單元的HARQ反饋,以及發送所述第一傳輸單元和所述第二傳輸單元中被選擇要進行回報的一個傳輸單元的HARQ反饋。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非順序混合自動重傳請求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含:
當所述第一傳輸單元和所述第二傳輸單元在時域和頻域中至少一個領域發生重疊時,所述用戶裝置根據所述用戶裝置下行鏈路能力信息所指示的處理能力,丟棄所述第一傳輸單元和所述第二傳輸單元中先接收到的傳輸單元,作為所述被選擇放棄回報的傳輸單元,以及對所述第一傳輸單元和所述第二傳輸單元中后接收到的傳輸單元進行解碼,作為所述被選擇要進行回報的傳輸單元。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非順序混合自動重傳請求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含:
當所述后接收到的傳輸單元解碼成功時,發送所述后接收到的傳輸單元的確收回答,其中所述確收回答和所述用戶裝置下行鏈路能力信息提供判斷重傳所述先接收到的傳輸單元所需的判斷依據信息;以及
當所述后接收到的傳輸單元解碼不成功時,發送所述后接收到的傳輸單元的非確收回答,其中所述非確收回答和所述用戶裝置下行鏈路能力信息提供判斷重傳所述先接收到的傳輸單元和所述后接收到的傳輸單元所需的判斷依據信息。
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非順序混合自動重傳請求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判別所述第一傳輸單元和所述第二傳輸單元是否在時域和頻域中至少一個領域發生重疊的步驟之后,所述方法還包含:
當所述第一傳輸單元和所述第二傳輸單元在時域和頻域中至少一個領域發生重疊時,所述用戶裝置根據所述用戶裝置下行鏈路能力信息所指示的處理能力,丟棄所述第一傳輸單元和所述第二傳輸單元中具有低優先級的傳輸單元,作為所述被選擇放棄回報的傳輸單元,以及對所述第一傳輸單元和所述第二傳輸單元中具有高優先級的傳輸單元進行解碼,作為所述被選擇要進行回報的傳輸單元。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捷開通訊(深圳)有限公司,未經捷開通訊(深圳)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010414170.X/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