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波分復用模塊和波分復用器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410920.6 | 申請日: | 2020-05-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624713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9-04 |
| 發明(設計)人: | 胡衛東;周情;夏全;唐信才 | 申請(專利權)人: | 合肥嘉東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B6/293 | 分類號: | G02B6/293;G02B6/28 |
| 代理公司: | 深圳中一聯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414 | 代理人: | 葉思 |
| 地址: | 230000 安徽省合肥市***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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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波分復用 模塊 波分復用器 | ||
1.一種波分復用模塊,其特征在于,包括光波導,所述光波導包括兩個相對設置的底面和連接于兩所述底面的周緣之間的側面,所述側面包括第一側面;所述光波導設有若干內設有反射濾光片的第一凹槽,所述第一凹槽與所述第一側面相對設置;所述波分復用模塊還包括貼合所述第一側面設置的復用光耦合鏡,以及若干貼合所述光波導設置的解復用光耦合鏡,所述復用光經所述復用光耦合鏡耦合進入所述光波導后,依次經過各所述反射濾光片,形成若干通道的解復用光并射向所述解復用光耦合鏡。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波分復用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側面還包括與所述第一側面鄰接的第二側面。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波分復用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波導還設有若干內設有所述反射濾光片的第二凹槽,所述第二凹槽與所述第二側面相對設置,且所述第二凹槽設置于至少一個所述第一凹槽所配置的反射濾光片的反射光傳輸路徑上。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波分復用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凹槽與所述第二凹槽間隔設置,且所述光波導設置有兩個所述第一凹槽和一個所述第二凹槽,前級的所述第一凹槽內設置的反射濾光片采用帶阻反射濾光片,后級的所述第一凹槽內設置的反射濾光片采用帶通反射濾光片,且所述第二凹槽設置于后級的所述第一凹槽所配置的反射濾光片的反射光傳輸路徑上。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波分復用模塊,其特征在于,兩所述底面平行,所述第一側面與所述第二側面的夾角在6°~13.5°的范圍內。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波分復用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側面與所述第二側面的夾角為8°。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波分復用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側面還包括與所述第一側面相對設置的第三側面,所述第一側面垂直于所述底面且平行于所述第三側面,所述解復用光耦合鏡貼合所述第三側面設置;或者,所述第一側面垂直于所述底面,所述第三側面與所述底面呈45°夾角,且所述第三側面與所述第一側面呈45°夾角,所述解復用光耦合鏡貼合所述底面且對應所述第三側面設置。
8.如權利要求1-7任一項所述的波分復用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濾光片的數量為三個,所述解復用光耦合鏡的數量為四個,四個所述解復用光耦合鏡分別用于中心波長為1295.5nm,1300nm,1304.5nm,1309nm的光的耦合,所述波分復用模塊用于細波分復用;或者,四個所述解復用光耦合鏡分別用于中心波長為1270nm,1290nm,1310nm,1330nm的光的耦合,所述波分復用模塊用于粗波分復用。
9.一種波分復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波分復用器包括如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波分復用模塊,所述波分復用器還包括與波分復用模塊連接的底座,所述底座上與所述復用光耦合鏡和所述解復用光耦合鏡對應的位置均設置有光纖接口。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波分復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波分復用器還包括頂蓋,所述頂蓋連接所述底座,且所述頂蓋和所述底座之間設置有用于容置所述波分復用模塊的安裝腔;所述底座正對所述復用光耦合鏡的位置設置有光纖接口臺,與所述復用光耦合鏡對應的光纖接口開設于所述光纖接口臺;所述頂蓋正對所述解復用光耦合鏡的位置設置有光纖接口槽,與所述解復用光耦合鏡對應的光纖接口設置于所述光纖接口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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