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沖擊地壓的孤島工作面可開采性論證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399356.2 | 申請日: | 2020-05-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625940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5-03 |
| 發明(設計)人: | 高林生;劉金海;王悅平;朱權潔;崔彥虎 | 申請(專利權)人: | 華北科技學院 |
| 主分類號: | G06F30/20 | 分類號: | G06F30/20 |
| 代理公司: | 廣州文衡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4535 | 代理人: | 潘曉敏 |
| 地址: | 065201 河北省廊*** | 國省代碼: | 河北;13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于 沖擊 地壓 孤島 工作面 開采 論證 方法 | ||
1.一種基于沖擊地壓的孤島工作面可開采性論證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S1、將該孤島工作面所屬礦井的沖擊地壓礦井屬性分為:非沖擊地壓礦井和沖擊地壓礦井兩種,所述沖擊地壓礦井屬性依據沖擊地壓煤層屬性進行判定;
S2、當孤島工作面所屬礦井的沖擊地壓礦井屬性論證結果為非沖擊地壓礦井時,直接判定該孤島工作面“可回采”;當孤島工作面所屬礦井的沖擊地壓礦井屬性論證結果為沖擊地壓礦井時,進行下一步驟判定該孤島工作面須進行“防沖安全開采論證”;
S3、針對步驟S2的須進行“防沖安全開采論證”的孤島工作面,進行“防沖安全開采論證”,包括以下具體步驟:
S31、論證“孤島工作面沖擊類型”,當孤島工作面沖擊類型為整體沖擊時,嚴禁回采,當孤島工作面沖擊類型為局部沖擊時,再論證礦井防沖能力與孤島工作面防沖工程量之間的關系;
所述孤島工作面沖擊類型判定的依據是傾斜方向上兩側采空區側向支承壓力峰值是否重疊,當兩側采空區側向支承壓力峰值重疊時,判定該孤島工作面沖擊類型為整體沖擊,工作面煤壁及兩順槽都可能發生沖擊地壓;否則,判定為局部沖擊,工作面煤壁不發生沖擊,兩順槽可能發生沖擊;
S32、在開展危險因素排查和沖擊危險評價的基礎計算孤島工作面防沖工程量,論證“礦井防沖能力與孤島工作面防沖工程量之間的關系”,當孤島工作面防沖工程量大于礦井防沖能力時,判定該孤島工作面“嚴禁回采”,當孤島工作面防沖工程量小于礦井防沖能力時,判定該孤島工作面“可回采”;
S33、在礦井人員與機構設置滿足當前礦井防沖工作的需要、監測系統的監測能力滿足當前礦井沖擊地壓監測需要的情況下,由卸壓鉆孔施工能力來評估礦井防沖能力。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沖擊地壓的孤島工作面可開采性論證方法,其特征是:所述步驟S1中,當礦井井田范圍內發生過沖擊地壓現象的煤層,或者經鑒定煤層或者其頂底板巖層具有沖擊傾向性且評價具有沖擊危險性的煤層為沖擊地壓煤層時,有沖擊地壓煤層的礦井為沖擊地壓礦井;當煤層及其頂底板巖層不具有沖擊傾向性,或者煤層或者其頂底板巖層具有沖擊傾向性但評價不具有沖擊地壓危險時,為非沖擊地壓礦井。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沖擊地壓的孤島工作面可開采性論證方法,其特征是:所述孤島工作面防沖工程量的計算包括依據孤島工作面煤層卸壓鉆孔的數量。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基于沖擊地壓的孤島工作面可開采性論證方法,其特征是:計算卸壓鉆孔的數量包括:劃分孤島工作面掘進沖擊地壓危險區域和回采沖擊地壓危險區域;計算各區域內巷道的長度;設定各區域巷道中卸壓鉆孔的參數,包括鉆孔間距、深度;計算掘進和回采所需要卸壓鉆孔的總數量和總長度。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華北科技學院,未經華北科技學院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010399356.2/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基于轉換量測重構的組網雷達跟蹤方法及系統
- 下一篇:管樂器的公母連接插頭





